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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律师代理的全国首例落户纠纷民事诉讼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发布日期:2023-03-28    作者:段占朝律师

本律师代理了一起落户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据悉,该案为上海甚至全国关于落户权纠纷走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第一案,该案经过一审和二审审理,现已生效。判决生效后,中国法X网、X浪网、搜X网、X易网、X方网、人XX法院报、上海X治报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中国教育电视台》也对该案件进行了节目录制,并采访了本律师。2019年10月17日晚上19点30分,《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的“法治天下”节目播出了该案。
    案件发生后,是选择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选择什么样的请求权基础,直接决定了案件能否胜诉及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本律师对案情进行缜密的分析并深入研究生效的落户权诉讼案例后,最终选择了走民事诉讼渠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请求权基础的选择上,是选择侵权法律关系,还是选择合同法律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一般合同关系。在起诉前对相关证据无法固定且存在被告不认可相关证据可能的情况下,本律师和原告商量选择合同纠纷,但以被告违反合同附随义务为突破点,被告违反诚信原则,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侵犯了原告的相关权利。正是由于本律师的诉讼策略选择适当,才最终赢得了诉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带来的启示是:毕业生或其他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时,如果有落户需求,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写入合同,你至少需要在沟通过程中确认用人单位有申办户籍的资格,并把证据固定好。在此情况下,即使没有合同约定,那么在你符合落户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负有为员工提交落户申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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