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 债务能否由继承人偿还
发布日期:2019-02-14 作者:王凡律师
王某发现建筑材料的市场形势很不错,于是决定成立公司准备大干一场。无奈王某手头现金不够,只好紧急向马某借钱,并承诺赚了钱会马上还本付息。马某二话不说就给王某转了100万帮助王某周转资金、注册公司。在马某的帮助下,王某得以成立新公司。王某在公司成立后一年被医院发现患有癌症。王某动完手术后发现自己的病情已恶化,赶紧召集大家交代身后事。在王某的两个同事及其独生儿子小王的见证下,王某表明自己尚欠马某100万借款,让儿子别忘了还。不久后,王某去世。而小王忙于料理父亲的身后事,将还款一事忘在脑后。过了几个月,马某从朋友那里听说王某的遗产已经被其妻子林某和儿子小王分割完毕。马某想:借钱的是王某,他也没有借条之类的证据,他该向谁请求还款。马某先向继承存款数额比较大的王某的妻子林某请求还款,结果林某答复说自己不知道这一欠款事实,不应当由其负担。
法院判决: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经法院审理,林某仍以马某没有欠条且其不知道借款事实为由拒绝清偿欠款;小王想起父亲王某的临终嘱托,认可了父亲生前的债务,但表示只同意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予以偿还。经查,王某去世后的遗产实际价值为80万元,故法院最终判令林某和小王在继承王某的遗产范围内偿还马某80万元。
律师说法:民间借贷有关债务继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持相应证据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因该债务的清偿引起的纠纷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因无因管理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以及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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