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日期:2025-10-14    作者:赵荣烈律师

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典型案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虽然民法典对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繁复多样,在夫妻未共同签字情况下的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法院对此是如何认定的?
民间借贷的债务如何才能够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有夫妻其中一方的欠条,能不能让另一方也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我们代理的这个案子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原告方手里只有作为被告夫妻其中一方书写的欠条,但是另一方却在随后的两年有多笔还款的记录。并且他与原告的短信往来记录有承诺尽快还款的文字表述,凭借这两部分证据,法院支持我方的诉求,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俩共同偿还。
这个案子为什么要起诉他夫妻俩呢?因为写欠条的这一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没写欠条的这一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务员,工资起码还可以扣住。所以一定要把他连带上才可以执行到款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