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服装公司买卖合同二审胜诉案
发布日期:2008-06-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广州某服装公司买卖合同二审胜诉案
2008年05月11日
广州两家公司因牛仔服装买卖产生纠纷,原告将对方及在对败单上签名的员工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二十余万。被告方坚决不承认在送货单上签名的人员为其公司的员工,而成为被告的几名员工又不出庭。原告由于无法举证致使一审败诉。原告上诉,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转变思维角度,从法院给几名员工的送达上做文章,果然发现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材料的回证上,几名员工的签名与送货单上一致,并且地址也与被告公司的一致。二审法院送认定几名员工为被告公司的员工,被告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货款。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某贸易公司诉某制造公司货款纠纷案
- 甜品店/蛋糕店合作经营协议纠纷案件办案笔记
- 合同纠纷成功案例分析
- 代付款协议纠纷办案记
- 理发店转让“连环局”破局记 (店铺转让纠纷案件复盘)
- 快递店转让纠纷法律案例
- 实际施工人可以同时起诉发包人和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么?
- “头痛医脚”,用反垄断巧胜合同纠纷案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能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维修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 彭某某与秦某某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
- 某某建工实业有限公司与刘某某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王某某与朱某某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房产投资租赁纠纷:房东追回20万租金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无效,退还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