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老赖“拒执罪”的三种最有效的方法
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你的官司好不容易胜诉了,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仍不还钱,你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能会告诉你: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没有存款、名下没有机动车也没有不动产等等。虽然你可以请求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让其生活受限,但想要要回你的钱仍遥遥无期。让法院拘留对方迫使其还钱看似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但往往又找不到人。此时,只剩下一条有效的途径了,就是指控对方构成拒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文将为你提供三种处理拒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申请法院移送
当你的案件执行受阻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执行法官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刑事责任。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已经掌握了被执行人的犯罪证据或线索。
涉及要求执行法院或法官将有关拒执罪的线索转交给公安机关,并要求其进行立案侦查。通常情况下,由法院移交的拒执罪的线索,被公安机关接受立案的机率比较大。
第二种方法,申请执行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如果经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法官拒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或者审判民事案件的法院没有发现老赖的犯罪证据、线索,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刑事立案。这种方式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执行人的故意犯罪行为。
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收集被执行人,有财产且对抗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证据,聘请律师撰写控告书整理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明材料,直接到民事案件一审法院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控告,要求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你提交的线索不符合立案条件,你必须要求他们提供一份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
第三种方法,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你的申请的拒执案件,法院转交线索而公安机关不同意立案时或者申请执行人自己去控告,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不给刑事立案时。这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凭借之前提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或是在法定期限内未得到书面答复的证据,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通过自诉方式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执行人在进行上述任何一种控告时,都应当携带事先撰写的《刑事立案申请》或《控告材料》以及相关证据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公安机关为你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向你出具回执。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这个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记录、拒绝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等,以确保能够有效地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通过以上三种方法,申请执行人可以在面临“老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时,依法采取行动,确保法律裁决得以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