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应当注意的要点
关于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第一个是文字微信记录,这种形式比较常见。第二个是图片或视频,比如我们在朋友圈里发的出去玩的照片、视频。第三个是语音聊天记录。第四个是视频。除此之外还有网络链接记录,比如学院发通知的网址链接,我们通过点击网络链接就能进入网页当中。
当然,还有微信的转账记录。所以在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收集与微信聊天记录相关的附属信息,比如聊天记录主体的身份信息、聊天的时间信息,这对于审查主体的关联性和证据的真实性都是很重要的。
第二个就是图片类微信证据,这在实践中也经常遇到。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里面,原告通过手机对货物进行了拍摄,然后通过微信发给对方。后期发生纠纷之后,原告就以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和微信图片的形式把图片提交给法院。原告实际上对图片中的货物不予认可,但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所以法院对这个证据也没有予以采信。当然,除了直接发图片之外,现在微信中还有各种表情。有时候点赞在刑事案件里有特定的含义,有的点赞可能会影响微信访问量或者微信阅读量,朋友圈中的点赞也可以反映传播的范围的大小,有时候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
第三个就是语音类微信证据,语音证据在微信证据中也比较常见。大家使用语音证据的时候,应当尽量需要保持它的信息准确,保留它的原始记录。比如在民间借贷案件当中,原告借被告的钱,但被告又拒绝归还,只是有一个转账记录证明。这个案件当中当事人就提交了微信语音的原件,以及原件制作的语音对话光盘,但是无法核实文字稿内容与语音内容是否一致,以及微信语音中对话人的身份,最终法院因此没有采信该证据。
第四个就是视频类微信证据,这类证据也比较常见。对于视频类的微信证据,要注意制作视频的时间和制作环境,并且一定要保障拍摄的清晰度。在实务案例中有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视频证据,对方当事人对于其真实性、合法性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对关联性提出异议,称不知道对方当事人什么时候拍摄的。所以我们在取证时一定要注意取证的时间,这实际上是非常关键的。
第五个是链接类微信证据,这在侵犯知识产权类的案件当中可能会涉及。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如果不及时保存则会失效。对于网络链接,在下载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障、核实链接背后文本的真实性、关联性。除此之外,还有微信转账记录,这种证据的使用在网贷纠纷和网购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在使用微信转账记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身份还有标注借款用途,最好是要把转账记录保存好。另外,关于借款的用途,除了在转账记录里面需要进行标注,实际上还需要通过录音或者其他的证据来形成印证,以保障能够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