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发布日期:2023-11-26 作者:张颖律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要必须拿出证据来。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46岁患者疑“被精神病”入院治疗,出院后起诉医院索赔11万丨医法汇
- 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能否执行其分公司的财产?
- 实际施工人的证明问题
- 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小明抚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 与劳务、承揽、装修工程、农村建房的区分
- 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标准
- 离婚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处理
- 施工窝工停工计算及索赔要点
- 套取贷款转借他人图谋“钱生钱” ,借款合同无效
-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几种连带责任
- 受害人聚餐饮酒后当晚猝死,同饮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 工程无法进行造价鉴定时,应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 工程居间费该不该给?最高法院案例评论
- 楼房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 工程款拖欠案件是否可以主张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