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丈夫婚内赠与情人数十万元,妻子能否要回?

发布日期:2023-05-10    作者:张颖律师
彭女士与金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0年3月,金先生因业务往来与孙小姐频繁接触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金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80万元赠给孙小姐。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彭女士发现金先生出轨并擅自赠送婚内财产后,将金先生与孙小姐二人起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诉请二人之间赠与行为无效,孙小姐归还受赠的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金先生与原告彭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孙小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未经彭女士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孙小姐,此行为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严重损害彭女士正当权益,故该赠与行为无效。法院遂判决确认金先生向孙小姐赠与80万元的行为无效;判决孙小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彭女士返还80万元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一方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无过错方要求“第三者”返还受赠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