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装修拖欠干活的工钱如何讨要?苏州劳动律师马恩杰解析

发布日期:2026-10-19    作者:马恩杰律师
有人法律咨询:我向装修老板包的木工的活,我带着几个工人干完活,老板没给完工钱,就不见面了,电话打得通,就是各种理由拖延,怎么办?
马恩杰律师作为苏州建设工程律师,代理很多起类似案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苏州法院裁判实践,完整解答如下:
1.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不要怕,他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2.首先搞清楚你是给谁干的活?对方是否有开公司?是否留存有对方身份信息,便于法律维权。
3. 如果装修老板自身有装修公司,你和工友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反应,或劳动仲裁主张装修公司承担工资的支付。
4. 如果给个人包工头干活,他没公司就属于个人劳务关系,可以到住建局投诉或者劳动监察部门,依据拖欠农民工资维权方式,讨要工钱,包工头和上面的承包公司连带承担你的工资,无论工资是否已经支付给工头;也可以直接依据用工主体方式或者提供劳务方式起诉业主、装修公司、和包工头一起告上法庭,让法院查明他们之间的关系。
5. 马恩杰律师提醒:维权关键收集证据,常言说的好,打官司是打证据的,搜集 比如微信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涉及你们之间谈的装修的工程地点,项目名称,工程价格、工程量、劳务单价,工期、付款截图、催款、对账单,验收单、结算单,开工照片、完工照片、保洁视频、材料单、购买记录,关键对方承认干活和欠钱事实,及时发书面的催款。
苏州马恩杰律师执业十五年,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离婚等纠纷。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 30 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第 29 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 36 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第 53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移送公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