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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榜一大哥”,他一个月盗走6辆电动车涉嫌盗窃罪!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从“价值认定”切入,成功争取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李荣维律师
一场因虚荣而起的连环盗窃2025年夏,昭通某县派出所陆续接到多起电动车失窃报警。监控录像显示,一名年轻男子在凌晨时分出没于各小区停车棚,手法熟练地将电动车推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一名25岁的务工人员。
当民警敲开张某租住的出租屋时,屋里堆着几把被撬开的车锁,墙上贴满了某直播平台女主播的海报。张某低头承认:“是我偷的,一共6辆,卖的钱全打赏给主播了。”
短短一个月内,张某盗窃6辆电动车,涉案金额约1.5万元。案发后,他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多次盗窃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张某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并处罚金。更重要的是,“盗窃犯”这个标签将跟随他一生,影响就业、征信甚至未来的家庭。
张某的父母从乡下赶来,急得直掉眼泪:“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就是迷上了那个直播,鬼迷心窍了……”他们辗转打听到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当即委托李荣维律师为张某辩护。
办案过程:从“数额认定”到“不起诉”的步步为营接受委托后,李荣维律师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张某。隔着铁窗,张某后悔不已:“李律师,我是不是要坐很久的牢?我爸妈身体不好,家里就我一个儿子……”李荣维律师没有急于表态,而是耐心询问了每一辆电动车的盗窃时间、地点、去向以及销赃价格。
第一步:逐项核验涉案数额,找出“高估”漏洞
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1.5万元涉案金额中,有2辆电动车系被害人多年前购买,已使用五六年,电瓶老化、车身破旧。按照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应当按照涉案物品的实际价值认定,对于折旧严重的物品,应当委托价格认证中心重新评估。李荣维律师立即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并附上车辆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证据。经重新评估,2辆旧车的认定价值从原来的4000余元下调至1600元,全案涉案总额降至1.2万余元。
第二步:多措并举争取被害人谅解
盗窃罪中,被害人谅解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但6辆车的失主分布在县城不同区域,有的车主情绪激动:“偷车贼就该判刑!”李荣维律师没有退缩,他逐一联系被害人,耐心解释:张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家属愿意全额退赔。在他的协调下,张某的父母四处借钱凑齐了1.5万元——不仅覆盖了重新评估后的实际损失,还主动多退了一些作为补偿。最终,5位被害人均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只有1位车主因人在外地未能联系上,但律师将退赔款项提存至公安机关,表明退赔诚意。
第三步:精准运用不起诉制度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荣维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长达8页的《法律意见书》,核心观点是:张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涉案数额刚超过立案标准,属于“数额较大”中的较低档;案发后全额退赃退赔,取得多数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律师建议对张某适用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最初态度审慎:“多次盗窃一般不轻易作不起诉。”李荣维律师补充提交了张某在务工单位的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品格证据,证明其平时工作勤恳、为人老实,此次系一时糊涂。同时,律师还收集了张某沉迷直播的心理成因分析——他自幼家庭条件差,在虚拟世界打赏获得“榜一大哥”的虚荣感,属于心理补偿机制失衡,主观恶性较低。
经过两轮沟通,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
办案结果:不起诉决定,不留案底重获新生2025年秋,昭通某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决定书载明:“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当张某走出看守所大门,阳光照在他脸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李律师,我以为我这辈子完了……”李荣维律师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好好工作,别再碰直播打赏了。”张某用力点头。
当事人评价“我儿子出了事,我们乡下人什么都不懂,急得整夜睡不着。幸好找到了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李律师不仅专业,把每辆旧车的价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帮我们省了不少赔偿款,而且特别有温度,每次去看守所回来都给我们打电话说情况,让我们安心。他还很诚信,说能争取到不起诉就真的争取到了,一分钱都没多收。真的感谢李律师,救了我儿子一命!”——张某母亲
“李荣维律师是真的站在我们普通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我原先以为偷了6辆车肯定要坐牢,李律师告诉我,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只要真心悔改、积极退赔,会给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他说话做事都很实在,从不好高骛远,最后真的帮我把案子‘化’了。现在我已经重新在工地干活了,再也不碰那些虚拟的东西了。”——当事人张某
律师价值本案通过数额精准认定、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四步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相对不起诉。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抓住“涉案数额刚过立案标准”这一关键,结合多次盗窃但主观恶性小的特点,精准适用不起诉制度,为当事人避免了犯罪记录对一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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