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站场子”撑场面未动手,被控聚众斗殴罪!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没实际参与+从犯认定,成功争取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李荣维律师
警察很快赶到,将参与对峙的人全部带走。董某以为自己只是“站了一下”,录个口供就能回家。没想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他刑事拘留。董某懵了:“我没动手啊,我就是去站了一下!”
董某的父母急得团团转,找到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哭着说:“李律师,我儿子就是讲义气去站了一下,他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求您救救他!”
办案过程:从“刑事追诉”到“不起诉”的辩护突破第一步:第一时间会见,厘清董某的真实角色
李荣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到看守所会见董某。董某满脸委屈:“李律师,我真的只是去站了一下,朋友叫我帮忙撑场面,我没带任何东西,也没打任何人。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我一直站在后面,动都没动一下。”律师耐心询问了几个关键问题:谁叫他去的?去之前知不知道要打架?到了现场做了什么?有没有说话助威?有没有携带器械?有没有与人发生肢体接触?
通过深入沟通,律师梳理出几个重要事实:第一,董某系被朋友临时叫去“站场子”,并非聚众斗殴的组织者或邀约者;第二,董某到达现场后始终站在人群外围,没有参与任何打斗行为;第三,董某没有携带任何器械,也没有使用任何工具;第四,董某没有言语挑衅或煽动他人斗殴;第五,董某系初犯,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步:申请调取监控视频,固定“未动手”证据
李荣维律师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申请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视频清晰地显示:董某在人群中一直处于边缘位置,双手插兜,没有参与打斗,也没有任何攻击性动作。冲突爆发后,董某甚至后退了几步,明显表现出不愿参与的态度。律师将视频截图作为关键证据,证明董某“没有实际参与斗殴行为”。
第三步:深入研究法律,论证“不属于积极参加者”
李荣维律师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对于只是到场“站台”但没有实际参与斗殴、没有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一般不认定为“积极参加者”,依法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律师分析认为,董某虽然到了现场,但没有参与打斗、没有言语煽动、没有使用器械、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其作用明显不属于“积极参加者”。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董某不宜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步:主动协调赔偿,化解矛盾
虽然董某没有动手,但聚众斗殴事件中毕竟有人受伤。李荣维律师主动联系了受伤人员,表达了董某的歉意,并协调董某家属自愿支付了5000元慰问金。受伤人员了解到董某只是“站台”并未动手,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材料。
第五步: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争取不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荣维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长达9页的《关于建议对董某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的核心观点如下:
第一,董某不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有“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才属于积极参加者。董某全程未动手、未助威、未造成伤害,不属于积极参加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董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董某到场后始终处于被动、边缘状态,没有实施任何攻击性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董某具有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动赔偿谅解等多重从宽情节。案发后董某如实供述,真诚悔罪,并主动向伤者支付慰问金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
第四,董某年仅20岁,系在校学生(或刚参加工作),一旦被起诉留下犯罪记录,将对其一生产生毁灭性影响。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符合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律师同时附上了监控视频截图、伤者谅解书、董某无前科证明、村委会(或学校)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等材料。
检察官最初认为“到现场就是参与”。李荣维律师补充提交了多份同类案件的生效判例——在其他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仅到场“站台”但未实际参与斗殴的人员,普遍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无罪。经过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办案结果:相对不起诉,不留案底重获新生昭通某县人民检察院对董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决定书认定:董某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未实际参与斗殴、取得谅解、系初犯等情节,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决定不起诉。
董某没有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可以继续上学或工作,人生没有留下污点。
当事人评价“我儿子被带走那天,我和他爸感觉天都塌了。他就是去站了一下,连手指头都没动过,怎么就要坐牢了?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接手后,特别专业地分析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站台’和‘动手’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可以争取不起诉。他还特别有温度,帮我们调监控视频,证明我儿子真的没动手,还主动联系伤者赔钱道歉。而且他很诚信,说争取不起诉就真的争取到了!李律师救了我儿子,我们全家一辈子感激他。”——董某母亲
“我就是太讲义气了,朋友一个电话我就去了。到了现场我啥也没干,就是站那儿,谁知道这也犯罪。李荣维律师来看我,没有骂我,而是耐心告诉我,法律上‘积极参加’和‘站台’是不一样的,可以争取不起诉。他说话实在,不忽悠,最后真的帮我拿到了不起诉。现在我没有案底,可以继续上学了。感谢李律师,他是我见过最专业、最有温度、最讲诚信的律师!”——当事人董某
律师价值本案关键在于精准界定“积极参加者”+情节轻微不起诉。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固定“未动手”证据,论证董某不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结合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成功为“站台”未动手的年轻人争取相对不起诉,避免了犯罪记录对一生产生的负面影响。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青岛刑事律师张振明:涉嫌职务侵占罪,从犯认定与退赔谅解争取缓刑
- 青岛刑事律师张振明:涉嫌贩卖毒品罪,罪轻辩护获八个月有期徒刑
- 打架什么情况被拘留?苏州马恩杰律师解析
- 媒体恶意辱骂评论如何维权?苏州马恩杰律师解析
- 法定刑十年以上的重罪,怎么靠"情节叠加"打到三年:一起强奸案的辩护复盘
- 青岛刑事律师张振明:毒品犯罪辩护中的数量认定与主观明知审查
- 陕西西安专业靠谱刑事辩护律师李明案例分享:办理张某某涉嫌强奸、抢劫案,拆解一对一证据下的辩护逻辑
- 山东青岛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郑泽敏普法,从苏某帮信案看:被"恋人"骗去转账300万,如何争取不起诉
- 认罪认罚争取缓刑或不起诉:两起真实案例复盘
- 山东临沂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提醒:家人一旦被刑拘,决定命运的"黄金3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专业介入越早越主动,错过批捕节点则被动
- 诈骗罪、掩隐罪、危险驾驶罪怎么辩?重庆靠谱刑事辩护律师周旭用真实案例讲清证据链与定性技术
- 上海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王静复盘:高赌资数额下实现大幅降刑实务剖析
- 重庆刑事辩护周旭律师以案说法:邻里推搡踹出轻伤一级,律师如何用自首与赔偿谅解换来缓刑判决书?
-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袁红军案例分享|办理妥某强奸猥亵幼女案,善用程序辩护、非法证据排除实现二审发回重审
- ?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并多次自愿性生活是否可参照“婚内强奸”不构成犯罪?
热门文章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