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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残棋诈骗150万!被控诈骗罪面临重刑,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三步辩护改为轻罪,为从犯争得缓刑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李荣维律师

一盘残棋,四年骗了150万在昭通某县人流密集的菜市场门口,常年摆着一个象棋残棋摊子。庄家号称“破局赢双倍”,围观者络绎不绝。但奇怪的是,总有人能轻松赢钱,而更多路人却输得精光。
2025年,这个盘踞四年之久的家族式诈骗团伙被警方一网打尽。经查,该团伙通过“庄家+假高手+托”的角色分工,利用街头残棋设局,四年累计诈骗150余万元。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庄家负责摆棋收钱,假高手假装轻松破局赢钱吸引眼球,多名“托”混在人群中起哄、假装参赌、诱导路人下注。一旦有人上钩,庄家就会摆出看似简单实则无解的残局,让受害者一步步输光身上的钱。
吴某,29岁,是这个团伙中的一名外围成员。他的“工作”很简单——充当“路人托”,在人群中配合演戏,起哄说“这棋我也能破”“刚才那个人赢了好几百”,偶尔自己也假装下几注。他没有参与组织策划,没有分得大头利润,只是每月领几千块的“辛苦费”。案发后,吴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一旦定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更重。
吴某的妻子抱着两岁的孩子找到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哭着说:“律师,他真的只是帮忙站站场子,没骗过几个人,求您救救他……”
办案过程:从“诈骗罪”到“赌博类轻罪”的定性翻盘第一步:第一时间会见,锁定案件核心争议
李荣维律师接受委托后,次日即赶赴看守所会见吴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深入交谈,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的定罪存在重大争议空间。
传统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但在街头残棋案件中,被害人参与下注时,并非“陷入错误认识”——他们明知这是一盘棋、有输有赢,而是基于“认为自己能赢”的侥幸心理主动下注。这种行为本质上更接近于赌博,而非被骗。
李荣维律师意识到,如果能将罪名从诈骗罪变更为赌博类轻罪(如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中的从犯),吴某的量刑将大幅下降——诈骗罪的起刑点就是三年,而赌博罪最高刑仅为三年,且从犯可争取缓刑甚至不起诉。
第二步:全面阅卷,构建定性辩护证据链
律师反复阅卷三次,逐页审查证据材料。他发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认定吴某构成诈骗罪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指认、吴某自己的供述(承认当托)、涉案资金流水。但没有任何一份被害人陈述中提及“我被骗了”——所有被害人的表述都是“我以为我能赢”“我下注输了钱”。
李荣维律师据此提炼出核心辩护观点:被害人并非因“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是在明知有输赢风险的情况下自愿参与赌局。本案的本质是以残棋为载体的赌博活动,而非诈骗。吴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的从犯,而非诈骗罪。
律师还注意到,吴某在本案中地位边缘:他不是庄家,不负责摆棋,不分红,不组织,只是受雇“站台”,每月领取固定报酬。即使在赌博类犯罪中,也属于从犯中的从犯。
第三步:与检察机关多轮沟通,提交详实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荣维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长达12页的《关于吴某涉嫌诈骗案定性问题的法律意见书》,从刑法理论、司法解释、类似判例三个维度展开论证。
律师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多地法院对“残棋骗局”类案件的生效判决,指出:司法实践中,对于设局残棋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判断被害人是否“陷入错误认识”。如果被害人明知是赌局而自愿参与,则应定性为赌博类犯罪。本案中,所有被害人均系自愿下注,无人陈述“被骗”,因此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检察官最初持保留态度,认为“团伙作案、数额巨大,按诈骗起诉更符合打击犯罪的需要”。李荣维律师没有退缩,他补充提交了吴某的家庭情况证明(妻子无业、孩子年幼)、吴某在本案中的具体工作记录(仅出勤60余天,未参与核心环节),以及吴某愿意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态度。经过三轮书面沟通和两次当面汇报,检察官最终被说服。
第四步:庭前会议确定罪名变更,庭审重点争取从犯地位
在庭前会议上,公诉机关正式通知:对吴某的指控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赌博罪。律师当即表示认可,并进一步提出:吴某在赌博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建议适用缓刑。
庭审中,李荣维律师围绕从犯认定展开辩护:第一,吴某系被招募的普通成员,未参与犯罪的组织策划;第二,吴某的“托”的行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作用较小,不是犯罪得逞的关键因素;第三,吴某获利极少,每月仅数千元,且已全部退缴;第四,吴某系初犯,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没有再犯危险。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
办案结果:诈骗改赌博,从犯判缓刑,当庭释放法院判决:吴某犯赌博罪,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法警为吴某打开手铐,他当庭释放。
走出法院时,吴某紧紧抱住等在门口的妻子和孩子,泪流满面。他对李荣维律师说:“我以为我要坐好几年牢,孩子都不认识我了……谢谢您,李律师!”
当事人评价“我老公被抓进去的时候,我感觉天都塌了。孩子才两岁,要是他坐几年牢出来,家都不成家了。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接手案子后,特别专业地分析了这个案子的关键点,说可以争取改罪名。他做事特别有温度,每次见面都耐心给我们解释进展,让我们别慌。而且他很诚信,没有打包票说一定能改,但每一步都踏踏实实地去做,最后真的从诈骗改成了赌博,还判了缓刑!李律师就是我们全家的恩人。”——吴某妻子
“我以前不懂法,以为给人站站场子没什么大不了。李荣维律师告诉我,这种行为也是犯罪,但法律会根据作用大小区别对待。他说话实在,不忽悠,最后真的帮我争取到了缓刑。我现在可以陪孩子长大了,感谢李律师!他是我见过最专业、最有温度、最讲诚信的律师。”——当事人吴某
律师价值本案核心在于罪名定性辩护云南昭通资深律师李荣维精准区分诈骗罪与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差异,通过法理分析、判例支撑、证据梳理,成功将重罪变轻罪,再从犯认定争取缓刑,大幅降低量刑,体现了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刑辩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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