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盘撤诉是否构成网络虚拟财产侵权为两家电商公司争取避免300万赔偿金额
发布日期:2024-07-07 作者:张晓晗律师
近日,张律师团队拿到了5613号、10601号涉企业网盘侵权案的两份撤诉申请书。
两个案件都持续了一年多的审理,由于案件内容关于是否涉嫌网络侵权以及侵权行为是否值得评价等问题,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10601号的电商公司是第一个涉企业网盘案的,对于该类型案件在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个案件诉请赔偿金额均为300万。
两案内容相似,商业逻辑和模式基本相同,关键在于构成被告行为是否原告主张的网络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虚拟财产侵权等核心内容,由于电商行业商务模式日趋创新,在分析涉案企业是否沟通网络侵权的过程中,团队成员深入电商经营模式,对于销售的产品从原理、方式及内容出发,在答辩状、证据材料的准备中进行有效的输出,尤其在庭审中,针对原告证据的质证环节也做了十足的准备,而且由于案件创新度很高,两个案件都移送到了院长研究室进行研判,足以说明案件拿到撤诉裁定书的难度。
感谢贝贝券、星凡两家网络公司的信任与支持,充分认可张律师团队的思维方向与应诉策略,积极配合律师,同时也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孙法官和李法官,真的是极其专业且负责,更要感谢团队的辛苦付出!
术业有专攻,张律师团队继续在电商行业案件中为更多中小电商企业保驾护航,维护电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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