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李某某与冯某某债务纠纷上诉案

发布日期:2020-07-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三民终字第52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冯某某。

上诉人李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冯某某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卢氏县人民法院(2011)卢民一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李某某、被上诉人冯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卢氏县人民法院(2011)卢民一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卢氏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李某某已交纳,予以退回。

审判长胡宏战

审判员乔建刚

审判员李某强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李某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