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
发布日期:2012-11-15 作者:蒋艳超律师
行为的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第
二种观点认为,担保法第四十九条与物权追及力的法理相冲突。抵押权是对物权,
而非对人权,应当具有物权的追及效力,始终存在于抵押物之上,一直持续到主债
权消灭为止。转让抵押物时,抵押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该条并未规
定抵押权的追及性,而是主张以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作为代位物继续为主债权
提供担保。这样,该条规定就存在矛盾之处:如果否认抵押权的追及性,主张以抵
押物转让的价款作为代位物为主债权继续提供担保,那么第一款的规定就没有实际
意义。因为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既然已转移至代位物上,受让人得到的应是一个
没有负担的财产,告知转让物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何意义?第三人会因抵押权人
实行抵押权而失去受让的抵押物。日本民法规定了解除抵押权负担的两种方法:一
是代价偿还,即受让抵押物的第三人,依据抵押权人的请求,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后,抵押权为该第三人消灭。二是涤除,即受让抵押物的第三人,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利用爬虫盗取其他经营主体通过智力整合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金额1950万
- 利用视频VIP账户分时租赁规则漏洞谋取VIP会员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100万
- 利用同业身份违规登录平台窃取数据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110万
- 企业利用网络爬虫获取数据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00万
- 开发软件利用爬虫抓取腾讯新闻被诉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200万
- 利用企业会员数字积分权益漏洞容违规兑换“海底捞捞币”变现构成不正当竞争
- 平台为游戏用户购买合法正当获取的游戏金币交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企业发现竞争企业在YouTube网站涉外平台涉嫌虚假宣传或违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 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获取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3000万
- 跨境电商代运营服务商给亚马逊的客户刷单被平台索赔100万
- 电商直播话术算商业秘密吗?被“偷”了能维权吗?
- 网店开展游戏道具代充业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判赔50万
- 在小红书平台发布虚假“种草”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
- 电商企业数据保卫战:商业秘密的胜利之光|湖南某电商企业数据构成商业秘密终获得保护
- 电商网络代运营公司提供刷单推广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