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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2-04-28    作者:方燕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那么,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婚内取得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

以下,用图表方式说明一下婚后投资收益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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