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
发布日期:2020-08-25 作者:路恒飞律师
马鞍山某物流公司名下有多辆货车从事营运业务,因为车辆破旧,年代较远,保险公司都不愿意为其投保高额的保险,往往只愿承保二三十万的保额。结果,车子出了重大事故,保险不赔,责任自然就落实到车主也就是物流公司的头上了。而这物流公司,说起来是单位,实际上就是一个皮包公司而已。名下的车辆绝大部分都是挂靠过来的,自己名下的车子少之又少。所以,公司有名无实,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很多时候,看到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案子即便胜诉了,实际上也就处于无法执行的状态,大部分最终不了了之。
对于这样的老赖型公司,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呢?也不是,实践中我们往往通过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来达到执行目的。这当中,对于出资期限届满仍没有出资到位的股东,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没有障碍的,被追加股东往往也容易接受。但对于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如果要追加他们为被执行人,这些人常常不服。即便法院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后,他们大多还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那么他们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停止执行的诉求最终会被法院支持吗?答案是否定的。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对于公司债务经过法院裁判后,通过执行程序未能执行到位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出资期限还未届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责令其在出资范围内就公司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现金借贷纠纷全流程突破:牛律师巧解证据难题与程序障碍,高效促成调解
- 【以案释法】借款变“投资”?如何破解《投资协议》迷雾,成功追回欠款
- 约定了逾期违约金,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全程付息”,法院如何裁判?
-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可以免责吗?
- 高密法院拖欠货纠纷案件胜诉
- 经济补偿“N+1”“2N”是什么意思?
- 欠条名字与真实姓名不一致,还能追回欠款吗?
- 个体工商户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 夫妻开公司欠货款,妻子要一起还吗?法院这么判……
- 仅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民间借贷案件中主张律师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 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签字,债权人可追责吗?
- 债权债务案例
-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热门文章
- 增加抚养费案件起诉状格式范本(法院提供)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 民间借贷答辩状
- 催款律师函 (追讨债务律师函)
-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浅析
- 明知对方借钱赌博,还借钱给他是否违法
- 在银行汇款时输错账号将款项打到别人账号后怎么办
- 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人之间法律关系分析
-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鉴定申请书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就是共同债务
- 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