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的彩礼在分手后是否应该返还
发布日期:2022-10-20 作者:张颖律师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张某应返还王某彩礼人民币155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7日,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月11日大年三十,张某第一次去王某家,媒人要求根据习俗王某要给张某6000元-8000元见面礼。遵从习俗,王某父母给8000元现金红包给张某,王某另行转账2000元压岁钱给张某、1000元现金给张某父母、2000元现金给张某及其弟弟的小孩。2月14日,王某向张某微信转发520元现金红包。2月19日,张某向王某借款5000元。3月,张某去广东打工后,双方终止恋爱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7月25日,王某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讨要上述钱款,后张某将王某从微信好友中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张某未办理结婚登记,王某按习俗给付张某的彩礼依法应当退还。张某第一次去王某家时,王某父母及王某给张某及张某父母、张某弟弟的小孩等人共计13000元,该款系以与张某缔结婚姻为条件,且王某和张某交往时间短,未办理结婚登记,张某应当退还此款。恋爱期间张某向王某借款5000元,张某应当退还该款。2021年2月14日情人节王某向张某发520元现金红包,系王某为增加与张某的感情的赠予,张某可不予退还。王某请求张某退还金额为15500元,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予以确认。遂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浅读系列之一:同居关系中房产分割规则
-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
- 什么是借用资质和违法分包?
-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 新公司法语境下如何依法治理公司
- 代书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具体原因
- 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 以工程审计没有完毕为由驳回实际施工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 46岁患者疑“被精神病”入院治疗,出院后起诉医院索赔11万丨医法汇
- 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能否执行其分公司的财产?
- 实际施工人的证明问题
- 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小明抚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 与劳务、承揽、装修工程、农村建房的区分
- 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标准
- 离婚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