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借款证据存在严重缺失,律师巧妙化解,最终胜诉。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姚秀秀律师
[案情简介]
A与B系朋友关系,B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向A借款40万元,约定利息为每月3%。借款后,B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利息。A多番催讨,B总是找各种理由一再推托。故,A找到本律师,要求起诉追讨欠款。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内容为:1、B于2018年9月30日付清欠款30万元;2、如B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需向A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3、诉讼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办案经过]
本案证据存在严重缺失,A的借款一部分是通过朋友转账给B,一部分是自己转账,借款总金额确定存在瑕疵,无证据证明双方约定利息的存在,也没有是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现在B还不知道我方要起诉,律师建议A先找B,双方签署一个还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等,落实借款存在。AB签订还款协议约定“B欠A本金30万元,B承诺于2017年10月1日前归还全部借款,如果到期未能按时归还,则愿按照月息3%从今日算起。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或执行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B全部承担”。几天后,B还是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律师立刻到法院起诉。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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