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较之正规的金融机构而言,民间借贷更为随意、分散,操作流程也更简单,却对活跃民间资金、缓和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起到重要作用。民间借贷纠纷本质上是一种普通的民事纠纷,民间的借贷引发纠纷的原因往往在还款的这件事情上没有按照双方合同当中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条件当中没有明确要求债务诉讼没有金额大小之分,所以小额纠纷也能起诉。
二、准备证据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三、法院开庭、审判
立案后,法院立案庭会将该案件移送审判庭,审判庭会将案件分配到员额法官手中,法官将原告递交的起诉材料送达被告、第三人,之后确定开庭日期。一般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法院会在正式开庭之前进行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中以求能更快更好的解决纠纷,一般双方当事人会各退一步,如能调解成功,法院会据此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会终止该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可根据该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调查:第一,当事人的陈述;第二,证人到庭作证;第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第四,宣读鉴定意见;第五,宣读勘验笔录。若有某些主张不能当庭举证,并确有举证不能理由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庭提交,并在下次开庭时进行质证。庭审后发现有利的证据,要及时提交合议庭开庭质证。
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在此期间,你可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向法庭表述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
当庭调解: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情况已大致明晰,这时审判长会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议庭会宣布调解结果,并告知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合议庭会宣布休庭,对案件进行评议。
裁判:裁判结果会择日宣判,有时也有当庭宣判的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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