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到期不还款,能否将一般保证人与债务人一同起诉
案情: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告上法庭
2008年5月23日,杜某因急需一笔资金装修自己经营的酒店,通过朋友孙某介绍,与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应华某要求,孙某在合同上写明:“若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由我偿还。”并在担保人一栏签名。借款到期后,因杜某的酒店经营不善未能偿还借款。华某起诉,要求杜某与孙某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
结果:债务人偿还债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在对被告杜某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孙某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说法:
是否可以将一般担保人与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问题。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1、什么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作为保证人,与华某约定“若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借款,由我偿还”。“不能清偿借款”即“不能履行债务”,可见,该保证为一般保证。
2、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先诉杭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产生延期履行保证责任的效果,其性质实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合同之诉与主合同之诉并非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不能强行将一般保证人与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如果债权人同时起诉债务人与一般保证人,若基于先诉抗辩权而不将一般保证人列为共同诉讼人,无疑会加大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增加诉累。
其实,在诉讼中将一般保证人列为被告并判定其承担保证责任与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并不矛盾。因为,即使判决,也只能判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依法疆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所以在此之前不会让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就因为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将保证合同之诉与主合同之诉列为共同诉讼.而通过在判决中明确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这样规定,既可做到保证诉讼效率,又能有效防止对一般保证人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将债务人杜某与一般保证人孙某在诉讼中列为共同被告,首先判决被告杜某偿还债务,然后判决在对被告杜某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既解决了纠纷,又保护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 现金借贷纠纷全流程突破:牛律师巧解证据难题与程序障碍,高效促成调解
- 【以案释法】借款变“投资”?如何破解《投资协议》迷雾,成功追回欠款
- 约定了逾期违约金,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全程付息”,法院如何裁判?
-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可以免责吗?
- 高密法院拖欠货纠纷案件胜诉
- 经济补偿“N+1”“2N”是什么意思?
- 欠条名字与真实姓名不一致,还能追回欠款吗?
- 个体工商户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 夫妻开公司欠货款,妻子要一起还吗?法院这么判……
- 仅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民间借贷案件中主张律师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 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签字,债权人可追责吗?
- 债权债务案例
-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增加抚养费案件起诉状格式范本(法院提供)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 民间借贷答辩状
- 催款律师函 (追讨债务律师函)
-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浅析
- 明知对方借钱赌博,还借钱给他是否违法
- 在银行汇款时输错账号将款项打到别人账号后怎么办
- 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人之间法律关系分析
-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鉴定申请书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就是共同债务
- 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