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退股后出资额变借款遭拖欠,律师快速调解追回全额100万
发布日期:2018-11-12 作者:熊飞律师
【委 托 人】陈*(原告)
【审理程序】撤诉
【代理结果】追回全额借款100万及利息
【代理律师】钟玉婷律师、刘柳 律师助理
一、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原告陈*与被告一钟*共同投资开办被告二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织造厂。期间,原告陈*共投入资金人民币105万元用于购买24台织布机及其他建厂设备和缴纳厂房租金,后原告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股。2018年6月21日,原、被告协商一致同意,原告向被告二出资的105万元视为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两被告的借款,并对此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两被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向原告借款105万元,月利率1%,分六期归还。截止起诉之日,两被告只归还了第一期借款5万元及该期利息,剩余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至今未还。原告经多次催促被告,两被告至今未还剩余借款。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到案件后,办案律师立刻开展工作,准备起诉材料、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同时和当事人核实对方的财产情况,在立案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在立案后即刻查封了被告的相关财产,办案律师以此对被告施压。随即被告提出和解。最终,经过一个半月帮当事人追回100万及10000元利息。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
原告陈*和被告钟*自愿达成和解,提出撤诉。
三、争议焦点
1、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2、能否达成和解。
四、律师点评
民间借贷案件除了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外,执行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确保被告有钱可还才能最大保证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当遇到法律纠纷时,应当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方案,保障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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