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为进一步减少报建环节,缩短报建时间,方便企业和市民,自2003年9月1日起,建设单位到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地下管线查询,请参阅服务指南之4.1。建设单位如需单独办理地下管线查询,请参阅本指南。 |
法律依据 |
(一)《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 (二)《关于工程建设开工动土前实行地下管线情况查询的通知》(深建字【1994】58号、深规土字【1994】130号); (三)《深圳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办法》(深建燃【1999】12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条 件 |
申请单位已在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缴纳了查询费。 (一)地下管线包括施工现场的燃气、雨水、污水、给水、通讯、电力、排洪等方面的管道及设施。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完地下管线查询结果后,到市燃气集团办理燃气保护协议,若无燃气管道则由市燃气集团出具确认书。 (三)申请单位如果接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发出的地下管线补充查询结果通知,补充查询结果与原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补充查询结果为准。 (四)在龙岗、宝安区报建的项目,请到所在区城建档案室查询地下管线。 |
申请材料 |
一、设计总平面蓝图及其DWG格式电子文档 二、《办理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的通知》的存根(加盖公章) 三、经10号窗口银行工作人员签署的缴费通知单(原件) |
/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大厅 |
决定机关 |
市建设局 |
程 序 |
申请单位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6号窗口递交有关资料,并在该窗口领取地下管线查询结果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告知书》。 |
时 限 |
即到即办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地下管线查询结果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告知书》;按规定有效期限 |
法律效力 |
相应的法律效力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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