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残疾人申请就业
发布日期:2011-0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自治州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
·申办的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的本地区的无业残疾人,就业年龄在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54周岁。
·办理条件:
(1)自治州常住户口;
(2)达到法定劳动年龄;
(3)本人有就业要求;
(4)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
(5)自治州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审批程序:
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
·办理时期:
适时推荐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残疾人证》;
(2)填写《残疾人求职登记表》;
(3)有关无业证明材料。
·申请书格式:
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残联就业服务部:261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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