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审核转报(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 |
办理地址: | 人民大道200号1713B室 |
办理时限: | 按有关规定 |
申办对象资格: | 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县计委 |
申办手续: | 1、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与本市相关政策和法规。 2、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上齐全的资料: ——项目建议书的上报文。 ——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编写项目建议书的要求: (1)产业关联度分析。 (2)市场前景。 (3)项目的意义、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 (4)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5)项目建设方案、规模、地点、进度。 (6)项目承担单位的性质和股本结构、在本行业中的所处位置、生产经营状况、银行资信以及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组织方式等。 (7)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情况。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
办理程序: |
1、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经主管委办、区县(控股集团公司)预审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
办理依据: | 1、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计[2000]2433号)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南京)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南京)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南京)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南京)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南京)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初审) (南京)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南京)
- 市管河道内进行依法需要批准的限制性活动的审批 (南京)
- 市管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和设施的位置和界限的批准 (南京)
- 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初审)(南京)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南京)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初审 (南京)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初审 (南京)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南京)
- 房屋租赁备案(南京)
热门文章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申请、考试和发证(南京)
-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核(申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图(南京)
- 具体项目使用未利用地5公顷以下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范围内的土地审批(南京)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南京)
-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审核(北京)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初审) (南京)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行政审批(南京)
- 房屋租赁备案(南京)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北京)
-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办事指南(南京)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南京)
- 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办事指南(南京)
- 市管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和设施的位置和界限的批准 (南京)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