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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4C001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
2、《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1999年10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3、《关于加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体计字[2004]10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服务办公室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 市体育局办公楼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
乘车路线: 17,741,826赵公口桥西站下
联系电话: 87244833
监督电话: 87244844
相关网址: //www.bjsports.gov.cn
备注: 10天以内临时占有行为,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10天以上(含10天的)临时占用行为,由北京市体育局审批

办事程序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性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利用公共体育设施主场地连续举办非体育性活动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一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65天”的原则,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以上时限内,10天以内临时占有行为,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10天以上(含10天的)临时占用行为,由北京市体育局审批。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情况材料
2、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北京市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履行送达手续,同时告知局信息中心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9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体育局行政服务办公室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
2、办公地址:丰台区光彩北路l0号
3、乘车路线:17,741,826赵公口桥西站下
4、联系电话:87244833
5、监督电话:87244844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
7、网址:www.bjsports.gov.cn

样表下载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北京市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申请表
(  )年度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主场地计划书
北京市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申请表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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