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工程建筑案例 >> 查看资料

济宁王律师代理原告在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获得工程款

发布日期:2022-08-16    作者:王其森律师
 原告侯某和于某共同委托济宁王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起诉认为:2016年原告侯某与原告于某商议以于某的名义承包一项工程,经商议后于某与被告菏泽某建筑集团签订了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某大学某教学楼的进户门、防火门、护栏、盖板等分项工程的制作、安装。2016年9月原告依约完成了工程任务并交付,后正式入驻第一批新生。经与被告菏泽某建筑集团、被告赵某结算,工程款合计487325元(大写:肆拾捌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原告已收到工程款22万元,被告至今尚欠工程款267325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工程款,但均以发包人某大学、某大学建设办公室未向其支付工程价款为由拒付。被告赵某是菏泽某建筑集团派驻某大学某教学楼的项目经理。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下欠的工程款267325元及逾期利息损失。后被告赵某同意偿还剩余的工程款,维护了委托人原告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对王律师高效的代理工作表示认可。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