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查看资料

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日期:2020-1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九名涉嫌一起特大跨国侵犯著作权案的被告今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二审公开宣判,马靖易等被告均最终被定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他们分别领刑七年到两年不等,并接受罚款人民币八百六十万到二百四十万元不等。

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四年六月间,被告人马靖易雇佣并指使同案被告等,在明知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光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多家公司名义采用租用网络虚拟空间、搜索客户、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和低价销售等手段,向境外销售由他人生产的盗版光盘。

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七年二月间,该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的盗版计算机软件光盘总计达六十七点七万片,非法经营额折合人民币八千余万元。期间,马靖易通过其在美国的同伙,利用快递公司收取支票以及网上转账等方法获得境外赃款,并划入其自己成立的公司等账户内。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靖易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决认定,在共同犯罪中马靖易、陆一系主犯。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马靖易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六十万元;判处陆一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四十万元;判处其余从犯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一十万元至二百四十万元不等的刑罚。

一审判决后,于亦凡等四名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上诉。在高院审理过程中,四名上诉人均书面申请撤回上诉,表示认罪服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