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刚还完旧贷款,又向原债权人借与旧贷款数额相同的款项,不属于贷新还旧。
发布日期:2019-04-29 作者:蒋艳超律师
案件来源:天津迎宾广场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河北支行及天津市万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祥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龙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客运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发商厦有限公司,魏立明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终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指导案例·借款担保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318~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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