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签署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时,对方的救济方式是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产生新的合同权利义务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
发布日期:2019-01-20 作者:蒋艳超律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观点:见《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产生新的合同权利义务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现金借贷纠纷全流程突破:牛律师巧解证据难题与程序障碍,高效促成调解
- 【以案释法】借款变“投资”?如何破解《投资协议》迷雾,成功追回欠款
- 约定了逾期违约金,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全程付息”,法院如何裁判?
-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可以免责吗?
- 高密法院拖欠货纠纷案件胜诉
- 经济补偿“N+1”“2N”是什么意思?
- 欠条名字与真实姓名不一致,还能追回欠款吗?
- 个体工商户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 夫妻开公司欠货款,妻子要一起还吗?法院这么判……
- 仅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民间借贷案件中主张律师费用能否得到支持?
- 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签字,债权人可追责吗?
- 债权债务案例
- 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热门文章
- 增加抚养费案件起诉状格式范本(法院提供)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 民间借贷答辩状
- 催款律师函 (追讨债务律师函)
-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浅析
- 明知对方借钱赌博,还借钱给他是否违法
- 在银行汇款时输错账号将款项打到别人账号后怎么办
- 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人之间法律关系分析
-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鉴定申请书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就是共同债务
- 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