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曾某诉姜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17-07-24    作者:卯粉瑶律师
委托人:曾某
基本案情:
姜某夫妇于201295日和20121120日向曾某借款共计966892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捌佰玖拾贰元整),并约定了利息。之后姜某夫妇陆续向曾谋归还借款本息,至2013129日,曾谋与被告姜某夫妇经结算,确认姜某夫妇尚欠曾谋共计人民币76.2万元,利息已经支付至2014113日。于是,姜某夫妇重新向曾谋出具借条,明确了债务金额、新的还款期限和利息。此后姜某夫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曾谋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姜某夫妇返还借款本金762000.00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借款本金762000.00元自2014113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姜某夫妇观点:
已经全部偿还了借款(提交了大批量转账记录)
承办结果:
双方再次对账后,同意调解结案,调解协议如下:姜某夫妇于20151230日前归还曾谋借款本金400000.00元,若姜某夫妇未按时归还借款则每月向曾谋支付400000.0020%的违约金。
点评:
在借款债务诉讼,一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如同本案),所以,建议借款合同中债权人应该要求债务人提供夫妻关系的证据,并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如果不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