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凉茶配方案终审判决:王老吉胜诉
发布日期:2016-07-21 作者:倪晓敏律师
自2013年起,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传递“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随后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据介绍,此次终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法院认定,在未介绍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很有可能从“独家”的字眼中解读出其他凉茶经营者均未经过合法授权的含义,这种对客观事实不完整的表述,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法院称,这种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向广州医药集团,造成“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误解,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声誉和广州医药集团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九牧诉广东九牧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600万追责代工生产商与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
- 涉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缺乏独创性不构成侵害著作权要件批量图片诉讼
- 微短剧著作权被告侵权应诉策略与降低赔偿(从200万判赔到50万)
- 企业商标包装利用描述词(即便注册为商标)等通用词语不构成侵害商标权
- 消费者利用他人商标影响力推广宣传自身商业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
- 通过加盟获得商标使用权终止合同后擅自使用商标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恶意注册多个商标提起诉讼构成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判赔
- 游戏停服后私自架设服务器:情怀背后隐藏的刑事或民事的知识产权风险
- 利用他人商标优势发展加盟店构成商标侵权恶意极大惩罚性赔偿判赔3500万
- 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剽窃项目方案设计构成侵犯著作权判赔100万
- 通过利用他人游戏创造视频构成著作权侵权索赔250万
- 专利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原告方)证据材料准备
- 精准定位侵权源头 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2024江苏仲裁典型案例
- 代理技术类案件一样代理商标类案件,两起商标行政案件终获胜!
- 最高院二审重大改判,技术秘密案终审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