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被别人注册成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发布日期:2015-03-26 作者:赵虎律师
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
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样,如果公司的企业名称非常 知名,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程度,那么别人再注册相同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在先权利而不被允许。但是,无论是商标还是企业名称,在其驰名之前已经存在的商标和企业名称不会因为其驰名而被修改。
根据这个老总说的情况,他注册公司在前,别人注册商标在后,他是可以继续使用你这个企业名称的。
附:商标法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赵虎律师,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微信号:lawyerzha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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