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工程建筑案例 >> 查看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答(三)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刘镓榕律师
对于工程承包范围是劳务加辅材的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务合同? 
   一些比较特殊的劳务分包合同如包工又包辅料的劳务分包合同。一般情况,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是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区分的关键。工程材料,从是否属于工程主要材料划分为主材和辅材。辅材一般是工程中的辅助用料,比如帮扎钢筋需要的铁丝、垫块之类。包工包料实际上应该指的是包工包主要材料,包工包辅料并不改变劳务分包合同的本质特征。因此,包工包辅料的合同,仍然属于劳务分包合同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