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办理(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办理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
申请材料 |
身份证 |
申请受理机关 |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预防保健所 |
决定机关 |
|
程 序 |
填健康检查表 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 凭回执办理健康证及培训证 |
时 限 |
健康检查培训后第五个工作日办理健康证及培训证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健康证一年,培训证两年 |
法律效力 |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业 |
收 费 | 健康证80元,培训证20元 |
年审或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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