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北京)
事项编号: | 0037C038-17 |
事项名称: | 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五条、附件4)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含药品检验所检验的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
办理机构: | 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
乘车路线: | 118路、392路、748路、701路:二里沟东口 |
联系电话: | 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
监督电话: | 83979446 |
相关网址: | //www.bjda.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受理范围:国内药品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由市药品监督局受理。
(一)提交材料 《药品补充申请表》 《新药研制现场考核报告表》 《药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资料目录 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报资料 2、证明性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包材注册证的复印件和有关管理机构同意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异地建设的证明文件。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如有修改)。 5、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企业自检验报告书应包括:检品名称、批号、供样单位(部门)、检验目的、检验依据、规格、包装、检品数量、开检日期、报告日期、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应当以文字或数据表达)、结论、检验者、复核者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6、药品实样。 7、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
样表下载
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北京)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北京)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 变更注册地址(指企业注册的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北京)
- 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北京)
- 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北京)
- 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北京)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
-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原辅料或成品个别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及其变更
- 申请职业病的组织鉴定(深圳)
- 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批准文号 (北京)
- 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建设项目生活饮用水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北京)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北京)
- 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北京)
- 健康证办理(深圳)
- 北京市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复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