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北京)
事项编号: | 0037C038-14 |
事项名称: | 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附件4)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 |
办公地址: |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
乘车路线: | 118路、392路、748路、701路:二里沟东口 |
联系电话: | 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
监督电话: | 83979446 |
相关网址: | //www.bjda.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定义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 1、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1)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一致,并且应当同时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2)所提供包装标签应为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此种包装标签一般为直接销售单元。 (3)标签一般应同时报送两种形式样稿,即文字样稿(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和图形(图像)设计稿(仅书面图稿)。文字样稿按正面(主视面)、背面、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分别列明该视面全部文字内容和书写顺序,以常用中文编辑软件(如Word、WPS等)兼容格式存盘。图形(图像)设计稿可使用包装盒展开图样。 2、申报资料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规定的资料顺序编号。 3、使用A4纸张,4号~5号宋字体打印。 4、每项资料单独装订一册,整套资料按套装入档案袋,贴上已正确填写内容的资料档案袋标签。(资料档案袋标签请从我局网站下载) 5、申报资料排列顺序:技术资料目录、按项目编号排列的技术资料。 6、注册申请报送资料要求:3套完整申报资料(2套原件,1套复印件),药品注册申请表3份,(所有表格放入第一套原件中)。 7、申报资料排列顺序:申请表、技术资料目录、按项目编号排列的技术资料。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分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
样表下载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北京)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北京)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 变更注册地址(指企业注册的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北京)
- 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北京)
- 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北京)
- 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北京)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
-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原辅料或成品个别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及其变更
- 申请职业病的组织鉴定(深圳)
- 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批准文号 (北京)
- 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建设项目生活饮用水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北京)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北京)
- 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北京)
- 健康证办理(深圳)
- 北京市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复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