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审核(批发)(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办理时限: |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审核(批发)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申办对象资格: | 1、中、外投资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能力,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取得出版物发行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发行专业人员应取得出版物发行员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
申办手续: |
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一式二份: |
办理程序: |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0元/本。(沪价费[1995]第31号、沪财综[1995]第13号) |
办理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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