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路传播权调解书
发布日期:2010-07-05 作者:李永强律师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永强、卢子明,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乡市牧野区××网吧,住所地新乡市宏力大道东段郊开综合楼东一、二单元一、二层。
负责人:王××,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男,该网吧职工。
原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乡市牧野区××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于2009年8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新乡市牧野区××网吧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新乡市牧野区××网吧支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万元。此款项限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新乡市牧野区××网吧直接打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二、 如新乡市牧野区××网吧不能按前述第一项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新乡市牧野区××网吧逾期按××万元支付。
三、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 方 凯
审判员 黄天文
审判员 冯卓群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 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出口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报关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首次创新应用以销售正品代替赔偿进行裁判
- 互联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侵权视频构成共同著作权侵权
- 文具店擅自售卖知名IP玩具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有合法来源不赔偿
- 关于商标因为版权申请注册在先不予注册的实务案例
- 电商卖货中在商品标题上“某款”“某某”同款构成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原告DYLC诉QQ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 傍名牌商品链接售卖其他品牌产品的认定网店经营者构成侵害商标权
- 在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例中如何利用正当使用进行抗辩
- 网红主播利用流量模仿大牌伪造名牌销售构成商标侵权
- 知识产权犯罪|全国首例人工智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刑事案件
- 电商平台一件代发等销售“剪标”“刮码”商品是否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侵权
- 明知不如何著作权内容恶意提起诉讼滥用诉权反被赔偿10000元
- 未经短视频创作者盗用搬运未授权版权其短视频进行直播带货构成著作权侵权
- 协助企业参与国内数据要素建设事拿到多省市十二个数据知识产权证书实现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