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2分”是付2分钱利息还是按2%计息
发布日期:2010-06-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有关借款利率的约定一般指月利率或年利率。本案借条中约定的“利息按2分计算”应指月利率,且该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应受法律保护。遂判决被告李飞应归还原告陈旺借款2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计息时间从2006年11月26日起至该款清偿日止,利随本清。
法院判决无疑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利息按贰分计算”应为月利率2%。利率,又称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同借款人所借本金数额的比率,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按月计算称为月利率,一般用百分数表示,习惯称几分。本案借条中“利息按贰分计算”,从习惯称谓看,“贰分”应当是2%的习惯称谓。本案借款日期为2006年11月26日,约定借款归还时间为2007年6月1日,其借款期限为6个月零6天,不足7个月,可见,借条中约定的“利息按2分计算”应为月利率。
其次,“每月支付2分钱利息”有悖常理。众所周知,当事人之间借款可分为有息和无息借款两种。有息借款的利率分为年利率和月利率两种。本案借条双方已然有“利息按贰分计算”的约定,是为有息借款。原告好心借钱给被告,每月仅取得2分钱利息,完全有悖于常理。所以,李飞的辩解不能成立。
其三,“利息按2分计算”的月利率符合法律规定限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原、被告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基准年利率为6.12%,民间借贷可保护的年利率为24.48%,可保护的月利率为2.04%,因此,被告具立给原告的借条约定月利率按2分计算,属于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
当然,本案给人们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收受借条要斟酌,利率约定须明确,否则,很容易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 陈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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