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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男子偷岳父一万八 财迷心窍受刑罚

发布日期:2018-05-29    作者:马俊哲律师
安徽固镇:男子偷岳父一万八 财迷心窍受刑罚
 
     中国法院网讯 (姚锐娟)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而受害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告人的岳父。鉴于盗窃财物系亲属之间的财物,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2日,被告人李某至其岳父王某家中,将被害人王某放置于卧室床头柜内的存折及身份证盗走。同年2月4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利用帽子、口罩及借来的军绿色大衣将自己包裹严实,而后至固镇县邮政储蓄银行将被害人王某存折内的人民币18000元钱盗取。被害人王某发现存折内的款项被盗后,曾通过其女儿小王询问被告人李某,李某否认此事与自己有关,并劝被害人王某报警。后事情败露,李某被依法逮捕,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盗窃亲属的财物也属于盗窃,要对法律报以敬畏之心,切勿用侥幸之心来以身试法。不要因为贪婪犯罪被抓,赔了自由折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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