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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色盲禁驾的立法执法及改革

发布日期:2024-0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我国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辩色力的法条
就“无红绿色盲”五个字,执法中用不合理的检测手段将数千万辩色力
异常的公民判为禁驾,在理论上没有事实和科学依据,存在明显的立法
歧视,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实践中破坏了生产力发展,阻碍了社
经济建设,降低了公民的幸福生活指数。笔者从法理层面提出了改革
这一现状的若干建议,和将红绿灯改为红蓝灯的新颖创意。



关键词: 色盲禁驾 法理依据和事实科学依据 现行立法和执法
的缺陷 改革建议和新颖创意


前 言
从十八世纪至今,三百多年来,“色盲”与“驾驶”被地球人定论为两个水火不容的概念。是“色盲”就不能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包括摩托车、电车、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本文论述的是色盲与汽车驾驶,其他的问题可能要另当别论),理由就是一句话:“色盲不能识别交通信号,色盲驾驶就是拿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于是,“色盲禁驾”成了全世界通行的铁律。
在当今中国,“男色盲率为4.71±0.074%,女色盲率为0.67±0.036%,色盲基因携带者的频率为8.98%”。① 据此,以总人口14亿计,显性色盲有7532万人,隐性色盲(即基因携带者)有1.2572亿人,两项合计为2亿多人。在显性色盲的人群中,除去老的、小的和不想开车的,假设以一半计,实际上因色盲丧失驾驶权利的公民近四千万人!

注① (专著):俞自萍、曹愈、曹凯:《色盲检查图》,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年7月第五版第13页。
现实生活中,这数千万色盲患者,内心除了痛苦、抑郁和自卑之外,更多的是不服和疑惑不解。他们大声疾呼:“我们是看得清红绿灯的呀,为什么凭那几张色盲检查图就剥夺了我们驾车的权利?这可是我们生存的权利呀”!这就是矛盾和问题的焦点:色盲到底能不能驾车?《色盲检查图》与识别红绿灯到底有没有关系?剥夺他们驾车的权利到底有没有法理依据?出路何在?

一、祸起萧墙:色盲禁驾的由来
以前英格兰的约克郡有个传统:女子用衣服的颜色显示婚姻状况,穿红色为已婚;穿绿色为未婚。因为英国伦敦议会大厦前经常发生马车(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轧人的事故,这个传统启发了英国十八世纪的一位叫哈特的机械师,他由此设计出第一盏交通信号灯——红绿灯。这第一盏烧煤气的两色红绿灯就落户在了车流量最为密集的十字路口上,靠人工通过皮带轮手摇两块玻璃控制颜色的变化。从1868年12月10日开始使用仅仅23天,信号灯自己爆炸了,那位负责转换玻璃的警察也牺牲了。第一盏红绿灯就被终止了。直到1914年的8月5日,才在美国的克利夫兰市被重新启用。信号灯改进成了由两个光源电控制变色,无需人工看管。这在当时已是非常先进的了。于是,这种信号灯很快就在美国的大城市流行开来。1918年美国底特律的交警威廉.波茨(另一说是在美国工作的华人胡汝鼎)发明了第一盏由红绿黄三色组成的信号灯,黄灯用来减缓红绿转换的突然。1928年信号灯传到中国。 1968 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绿灯行、红灯停、黄灯等”的含义作了确认并在全球统一通用。
从科学角度解释三色灯的颜色选择是:红色的光波最长,看得最远,所以用
来显示禁止;黄色次之,所以用来显示警告;绿色也是光波较长又是和红色区分最明显的,所以用来显示通行。
色盲是怎么发现的?从生理学角度发现并论述色盲的是十八世纪英国著名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道尔顿(JohnDalton)。流传甚广的故事是在圣诞节前夕他买了一双“棕灰色”的袜子送给妈妈,其实是一双樱桃红色的袜子。还有另一说是道尔顿有一天结了一条红色领带去参加朋友的葬礼,受到了在场人的嘲笑。道尔顿对这些事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发现他和弟弟原来是色盲。道尔顿虽然不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却成了第一个发现色盲症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色盲症患者。为此他写出了论文《论色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从理论上提出色盲问题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又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②
至于因为色盲不能识别红绿灯而出的车祸,历史上传说的有两起。一是在伦敦议会大厦前安装了红绿灯之后的一天晚上,有一个青年驾驶马车在通过路口时,和对面疾驶而来的马车相撞,发生了车祸。当事后问及他时,他说他是看到绿灯才驶入路口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当时面对他的信号灯是红色。经过检测,他是色盲。第二起是,1875年在瑞典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列车相撞事故,原因是一位(有说两位的)色盲工程师发错了信号,发错信号的工程师也在事故中死亡。 对于第一起事故,如果事实无误,现在可以推定那位青年是全色盲。对于第二起事故的原因,后人质疑是铁路公司为了推卸责任杜撰出来的。理由是如果事先知道两工程师是色盲,不可能把他俩放在这样的岗位上;如果事前不知道,则不可能在他俩死后检测出色盲。不管真相到底怎样,“色盲”已经成了罪魁祸首,“色盲禁驾”成为人们的共识。车祸猛于虎,人们多了一个谈色盲驾车色变。③
解放后我国沿用国际惯例一直实行“色盲禁驾”。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无赤绿色盲”,到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无红绿色盲”,对驾驶人辩色力之规定都是这“五字法条”,几十年没有变过。

二、何谓色盲:一本难念的经
关于人类的色觉,三百多年来,有不少的医学家、生理学家、生物学家在进行艰苦研究与探索,也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相比其他“热门”的科技领域,可以说是一块冷清贫瘠的处女地。理论专著屈指可数,人类色觉机制至今尚未研究清楚,许多不解之谜尚未能破解,不少传统理论面临质疑甚至推翻。理论的贫瘠必然带来实践的混乱。
颜色(色彩)从单纯到复杂分为三个层次:原色(又称基色或纯色)、
间色(也叫色调)、复色(也叫次色或饱和度色彩)。黑、白两“色”不在上述三

注② (专著) 陈晓光等著:《人类色觉导论》,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第6 页。
注③ (专著) 陈晓光等著:《人类色觉导论》,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第41页。

个层次之内,称为极色。颜色以两种不同的物质为载体:光与颜料。不同的载体对颜色反射形成的结果相似但不完全相同。从光来说,三原色是红、绿、蓝,这就是彩色电视机的制造原理。从颜料来说,三原色是红、黄、蓝,这就是绘画、印染、油漆颜色调配的原理。光的红、绿、蓝三原色和颜料的红、黄、蓝三原色都是无法用其光他或颜料混合、调配能产生的。不管是那种载体,原色都只有三个,不多也不少。
两种原色配合成的颜色,如红和黄配合成橙色,黄和蓝配合成绿色,红和蓝配合成紫色等,叫间色。间色因合成的原色比例不同而变化,共有189种。再用任何两个或多个间色或原色相混合而产生出来的颜色叫复色。复色包括了除原色和间色以外的所有颜色,是最丰富的色彩家族,千变万化,丰富异常,共有1891种。比如说,红色家族,原色叫大红,其他复色有浅红、粉红、桔红、金红、玫红、深红、紫红、黑红等等。我们正常人的眼睛能分辨的颜色只有主波长在380-760nm之间的150种。即是说,正常人的眼睛只能看见色彩大家族7.2 %的颜色,还有92.8 %的颜色是不能分辨的。从这个角度说,全人类都是色盲或色弱!


近代科学家提出了两种不同但最后互补的理论:三色(红、绿、蓝)论与四色(红、黄、绿、蓝)论。人的视网膜是红、绿、蓝锥体细胞的三色接受系统,但当色觉信息传至神经节细胞时,则变成了四色系统。两对对立的颜色细胞的兴奋和抑制的相互关系,决定着颜色感觉。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生理学、生理解剖学、神经细胞学、心理物理学、电生理学等众多学科的配合,才能研究成功。
“色盲”其实是错误的说法,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先天性辨色力异常”,是一种遗传性生理缺陷(基因缺陷)和先天性色觉障碍疾病,俗统称色盲。到目前为止,尚属不治之症。还有少数色盲是后天性的,因其他疾病导致,随导致病因消除的程度,色盲症随之痊愈或不能痊愈。
色觉异常者只是对某个范围内的颜色区分能力低下,与色觉正常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截然清楚,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已。色觉正常者可在明处分辨出太阳光谱中的红、橙、黄、绿、青、蓝、紫多种色调,色盲患者则不能或难以辨认。三色论学说把色觉缺陷分为全色盲、红色盲、绿色盲、蓝色盲、红色弱、绿色弱、蓝色弱七类。全色盲又称单色觉者,红色盲、绿色盲、蓝色盲又称二色觉者,红色弱、绿色弱、蓝色弱又称三色觉者。四色论学说只把色觉缺陷分为红绿色盲和黄蓝色盲两类。
临床上把色觉异常以其症状由重到轻分三个层次。
(一)全色盲(又称完全色盲):所有颜色均不能辨认,他们看世界如同观黑白电视一般,仅有明暗深浅之分,而无颜色差别。它是最严重的色觉障碍,患者少见,人群中占比仅为十万至二十万分之一。(二)色盲层次:包括红色盲(第一色盲)、绿色盲(第二色盲)和蓝黄色盲(第三色盲)。红色盲与绿色盲患者较常见。主要是不能分辨相对应的一些间色和复色。我们平常说的色盲一般就是指红绿色盲。蓝黄色盲罕见,主要是蓝黄色混淆不清,对红、绿色可辨。
(三)色弱层次:包括红色弱(第一色弱)、绿色弱(第二色弱)和蓝黄色弱(第三色弱)。其中红绿色弱较多见,视力无异常。在物体颜色饱和鲜明时,
其辨色能力接近正常;若物体颜色不饱和时,其辨色能力接近色盲。色盲层次和色弱层次又统称不完全色盲。
临床上还有一种新的分法,由重到轻分五个级别:最重级--全色盲,重级--红绿双色盲,次重级--红色盲、绿色盲,轻级--红色弱、绿色弱,极轻级--极轻型红绿色弱。④⑤
从信号灯的发展史和图片资料,以及色彩学原理分析,我们可以确认信号灯
的三颜色只能是标准的原色(基色或纯色),而不能是间色或复色。因为除了从光波角度解释之外,三原色是最纯净和最容易识别的、人类最先认知和熟悉的颜色。遗憾的是,在信号灯的发展史中、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中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竟都找不到明确规定。这一疏忽是导致世界上信号灯的三颜色设计生产不严谨、不规范的原因,也是造成色盲患者不易识别的重要原因。网上说,日本把红绿灯做成“红青灯”、美国在绿色中添加灰色,我国
现实中有各种复色的红绿灯,都是这个疏忽造成的。

注④(专著) 陈晓光等著:《人类色觉导论》,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全书。
注⑤(专著) 俞自等著萍: 《色盲检查图》 ,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年7月第五版,全书。

三、一顶色盲帽:几千万人失去了驾驶权利
由于色盲患者不能辨别相对应的一些颜色,因而不适宜从事美术、纺
织、印染、化工、交通、军事等需色觉敏感的工作。限制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限制的手段就是色盲检测。“色盲检测的方法很多……在招工、招生、征兵体检时,通常使用《色盲检查图》。由于《色盲检查图》诊断不准确(不能定量地检测出色盲的类型和程度,同一受检者几次检查结果不尽相同,不同版本诊断结果也不尽相同),人们先后发明了彩色混合器测定法、幻灯检查法和色盲镜。这些检测法都比《色盲检查图》费时、费事、成本高、操作技术难度大,所以比较通用的还是《色盲检查图》”。⑥
由此可知,要认真负责地对一个色觉缺陷患者进行正确检测和准确诊断,得出受测者是否辩色力异常,是哪个种类、哪个级别的异常?是很不容易的。不仅需要昂贵精密的仪器,还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及不短的时间。所以,若想在一般体检中都做到,几乎是不可能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检测者翻上几页色盲检查图,让被检测者在几秒钟内说出答案,答案多数正确打勾,多数错误打叉。一二十秒钟之内“一锤定终身”!这样的检测,使受测者蒙冤的事必然不计其数,也不可能得出
是否符合“五字法条”的正确结论。现实生活中,不要说一般人,就是医生、
交警,大多也不可能去研究色觉和色觉缺陷问题,更不可能从专业角度去分清色觉缺陷的不同种类、程度、特点和与识别红绿灯到底有什么关系。结果就是,凡有色觉缺陷的人,统统被定为色盲,处以终身禁驾。
先天性色盲是隐性隔代遗传,即男性色盲通过女儿传给外孙。人类有23对染色体,其中一对为性染色体。女性性染色体为XX,男性性染色体为XY。色盲位点在X染色体短臂上。因此,男性只要在一条X染色体上有色盲基因就表现为色盲;而女性要在两条X染色体上都有色盲基因才表现为色盲,如果只有一条,就只是色盲基因携带者,可以传给她的后代。因而色盲患者中男性远多于女性。色盲虽然不难自知,但不愿人知,在婚配时人们一般也不把色觉作为择偶条件,因此色盲的发病率一直保持稳定状态。
“1990年开始,我们先后在中国吉林辽宁广东广西北京、陕

注⑥ (专著) 陈晓光等著:《人类色觉导论》,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第284 页。
西、上海天津等省市和日本、美国、韩国对五千多名色觉异常患者进行检测,除全色盲外,其他均有以下色觉:(1)他们能区分三基色红、绿、蓝及其亮度变化……”。⑦ 这是医学科学界一个惊人的发现!换句话说,除全色盲外,其他的色盲、色弱患者均能识别交通信号灯中的红、绿、蓝三原色及其亮度变化。就凭这一点,传统的“色盲禁驾”铁律受到了巨大的质疑,以《色盲检查图》作为对驾驶人辩色力检测的工具和手段,应当被彻底否定。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医学界、法学界居然无动于衷!甚至仍然在为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辩解。

四、立法和执法:理论上难实际上乱
《立法法》第六条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
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
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对照我国关于“色盲禁驾”的立法,恰恰与上述规定精神相反。
(一)现行立法既漏掉了又扩大了禁止性规定的范围。
“无红绿色盲”这“五字法条”漏掉了对完全色盲的限制,又扩大了对不完
全色盲的限制。“交通信号”虽然种类不少,但主要就是红绿灯。其他的标志、标线、信号旗等等,都必须按照信号灯的三基色来设计。既然科学已经证明了除全色盲以外的色盲、色弱患者是能够识别红、绿、蓝三基色及其亮度变化的,即是说他们不存在驾车的辩色力障碍。如此,我们凭什么剥夺他们驾驶汽车的权利呢?当然,如果信号灯的颜色设计制造不符合标准,不是三基色而弄成了间色、复色,比如红灯搞成朱红、粉红、紫红,绿灯搞成粉绿、翠绿,黄灯搞成桔黄、土黄等等而造成驾驶员误判,那就不是驾驶员的问题了。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少见,从百度图谱的“信号灯图片大全”上,我们足以看到。⑧
(二)明显的立法歧视
对驾驶人视力和辩色力的检测,是法规中并列的两项规定。视力异常和辩色力异常都是人的生理缺陷,性质等同,然而对视力异常允许矫正(即检测时可

注⑦ (专著) 陈晓光等著:《人类色觉导论》,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第225页。
注⑧ (网络) 《百度信号灯图片大全》:https://www.baidu.com/s?Wd,最后访问日期:2021-4-24。
以戴眼镜),而对辩色力异常不允许矫正(即检测时不准戴眼镜)。怎么在法律面前人与人不平等呢?视力异常(近视、远视、散光)戴眼镜之后,矫正视力有很大提高;同样,辩色力异常(除全色盲外)戴色盲眼镜之后,矫正辩色力也有很大提高,对《色盲检查图》中那些复杂的图案多能识别。色盲眼镜的发明、生产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质量日趋完善,也是获得国家专利的合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且广受世界色盲患者的青睐。为什么在检测中实行双重标准呢?有人担心说:“要是让色盲患者戴眼镜检测合格发证之后,他开车时忘了带眼镜怎么办”?我们不禁要问:“近视患者开车时忘了带眼镜又怎么办呢”?
(三)检测手段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几十年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体检,均采取由被授权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的医生与申请人“面对面”进行。随着科技的进步,近年来新增了由申请人到车管所体检中心的电子检测机房里“自助检测”,把受测者向医生口答变为在检测机上点击答案。性质、结果、弊端均无改变。
对驾驶人辩色力进行检测的目的是验证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主要就是红绿灯。目前全世界通用的红绿灯均使用红、绿、黄三原色,目前检测规定使用的是俞自萍等绘著的《色盲检查图》第五版,共分五组65幅。除了第66幅(附图)是5块单色之外,其他的都是由复杂的间色和复色小碎片混杂组成的图案。就是附图的5块单色也不是标准的三原色所组成。这种《色盲检查图》几乎穷尽了人类眼睛能够识别的间色和复色的品种,中外各国几十种《色盲检查图》大同小异,基本如此。用这些《色盲检查图》来检测人的辩色力,也许对于某些需要对色彩有特别高度敏感需求的行业有必要,但是对于驾驶人是否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的三原色,可以说毫无关系!因为对于驾驶人来说,只要能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的三原色,就是完全合格的辨色力,要他们去识别几十上百种复杂的复色干什么?打个比方说:母鸡能生蛋就是合格的母鸡,你非要按鱼鹰的标准把鸡赶进水塘里“检测”,抓到鱼的才算合格,才能进养鸡场,这是什么逻辑思维?
(四)执法中的乱象
多年来,无数的色觉异常者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管理行为,采取了种种抗争手段:有的把《色盲检查图》几十幅图片的答案,用死记硬背的办法背下来,以应付检测;有的托熟人、找门路、通关系,获得体检合格证明蒙混过关;有的花钱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躲过面对面被检测的尴尬(网上居然有这样的代理公司堂而皇之做广告);有的用偷偷带色盲眼镜的办法过关,为了不让检测人员发现,多用隐形眼镜;有能耐的就干脆直接走行贿的捷径,或者到国外申请驾照……如此等等。有人戏说,这叫逼良为娼!因为现代社会已经发展到普通人家都能够买得起汽车、想买汽车的时代了,不管作为代步、生活、工作,都有拥有驾照的需求;即使是穷人,也需要考个驾照作为养家糊口的手段;还有现代年轻人多数都有恋车情节,汽车已经成为现代家庭幸福生活指数的构成要件。一些年轻人忍不住获得汽车驾照之后的喜悦,在网上公开宣泄通过种种手段获得驾照的兴奋心情,高喊:“我色盲,但是我拿到驾照了”!
种种乱象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不少色盲患者包括一些确实不能够正确识别红绿灯的全色盲、严重红绿双色盲患者,也拿到了驾照,而且估计人数不会少。这才是实际构成了对交通安全的威胁!


但是,“具体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现有很多与驾驶员相关的具体因素。结合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中的数据分类,将驾驶员因素细分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超车、违章会车、违章倒车、违章掉头、违章变车道、不按规定让车和违章占道等11个具体驾驶员因素”。⑨ 这11类因素中,竟然没有驾驶员辩色力异常不能正确识别交通信号这个因素。为什么?原因不外乎下面两点:一是从实践中证实了陈晓光等科学家所得出的“除全色盲患者外,其他均能区分三基色红、绿、蓝及其亮度变化”的结论;二是他们明知自己是色盲,所以在驾驶过程中特别小心,即使不能识别红绿灯时,他们也会根据红绿灯三色设置的高中低、左中右结构,结合其他生活经验,判断出是停止信号还是放行信号,避免了事故发生。
据网上报道,申领普通驾照不对辩色力做要求已是世界各国的主流。⑩ 欧洲申请驾照根本不需要辩色力检测;美国仅保留了商业大卡车驾驶的色盲检测(相当于我国的A照,而且检测内容也是红、黄、绿三原色而不是



注⑨ (网络):李炜炜:《驾驶员因素对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的影响分析》,最后访问日期:2021-4-22。
(//www.doczj.com/doc/19ddc7bb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b1.html )。
注⑩ (网络):傅雪峰:《凭什么让色盲终身禁驾》,淘车网 (taoche.com),最后访问日期:2021-4-23。


《色盲检查图》里面那些复色)。但是,笔者并不主张全盘照搬外国的东西而一刀切取消辩色力检测,因为全色盲和严重红绿双色盲的确不能正确识别红绿灯的颜色,目前的色盲眼镜也矫正不了,他们驾车的确存在风险,仅凭生活常识判断还是冒险,尽管他们人数很少,但是车祸却是人们一起也不愿意增加的。五、路在何方:完善和创新的改革方案
(一)改革立法条文的思路
彻底摈弃“无红绿色盲”这种脱离实际的书本教条式的立法思维,从道路驾驶、交通信号的实际出发,重新设计该法条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内容。笔者提出以下法条建议稿:“在人眼正常可视范围内,在白天、夜间和冰、霜、雨、雪、雾、沙尘等气候条件下,均能正确识别交通信号红、黄、蓝三种原色”。同时,还应制定《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标准》,对辩色力检测应根据新法条的原则,规定出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手段和方法。现行的法规没有《体检标准》,仅在体检表背面印了一个简单的《说明》,对辩色力的体检,还是“无红绿色盲”五个字,没有具体的手段、方法,导致执法现实中无章可循。
(二)创建全新的检测机制
与时俱进,创建一套针对“色盲禁驾”的全新的、科学、高效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色觉检测机制。
首先彻底摈弃所有纸质印刷的《色盲检查图》。理由是:1、如前所述,所有的《色盲检查图》检测与可否识别交通信号灯的三原色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符合驾驶人辩色力需求的实际。2、所有《色盲检查图》,都是用颜料印刷到纸上的,由于设计绘著的水平不一,印刷水平和纸质量的不一,检测人员的水平和检测环境不一,导致误差很大错漏百出。3、《色盲检查图》是以颜料为载体的颜色而交通信号灯发出的是以光为载体的颜色,导致理论上的不一致。4、用《色盲检查图》检测,容易被受测者用死记硬背的方法破解。5、《色盲检查图》是日本人石原忍于1916年发明的,至今已使用一百多年,由于弊端太大,现在已被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弃用。
建议由相应的色彩学专家、电子学专家和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的高级工程师共同组成研发小组,设计制造出专供驾驶人辩色力检测使用的电子检测仪,模拟交通信号灯发出的标准的三原色,可以把排列顺序打乱,并模拟在白天、夜间和冰、霜、雨、雪、雾、沙尘等气候条件下信号灯发光的情形,让受检测者识别。同时,制定出合格的具体标准,全国统一施行,以保证检测的高效、准确。
(三)明确规定辩色力检测的受测者可以戴色盲眼镜
理由前面已经说过。目前,全色盲和特别严重的红绿双色盲,尚不能通过色盲眼镜获得矫正,那就说服教育申请人接受不能获得驾照的现实。毕竟不能识别红绿灯驾车,是有风险的,为了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负责,再喜爱驾驶也只有放弃。如此合理科学地立法、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申领不了驾照的人以及其他人也会心服口服,从而提高全民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
(四)红绿灯改红蓝灯:造福人类的大胆创意
《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根据这一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方法、技术、设备造成的对广大色盲患者驾驶权利的限制,我们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一个全新的创意:将全国传统的红绿灯改为红蓝灯!当然其他交通标志的颜色同时修改。这个创意的主旨有以下几点。
1、这个创意实施后,在驾驶权问题上将彻底地去掉绝大多数色盲患者头上的紧箍咒和心里的枷锁,还将彻底地去掉辩色力正常的人因长期传统观念形成的对色盲驾驶的担心与恐惧。因为红绿灯改成红蓝灯之后,不能识别的只可能是蓝黄色盲和全色盲,而红绿色盲患者识别蓝色是没有障碍的。全色盲和蓝黄色盲患者都是极少数。我们姑且按下限10万分之一×2计算,全国仅有约1.4万人,只占显性色盲总数不到万分之二!99.98 % 的色盲患者将彻底获得解放!


2、人类为何将信号灯定为红绿黄三色?与其说是科学的选择,不如说是历史的选择。如果三百年前约克郡的未婚女子们没有穿绿衣服而是穿蓝衣服的传统,人类早就将交通信号灯定为红、黄、蓝三色了。红光波长650-700nm、绿色波长555-570nm 、蓝色波长450-470nm,蓝与绿相差不大。若如此,也不会发生全世界2.5亿显性色盲患者丧失驾驶权三百多年之苦! 历史没有如果。这是三百年前人类对色盲问题认识不清造成的。既然今天已经认识到了,为什么我们不能改一改呢?
3、将红绿灯改为红蓝灯技术上无障碍(就是换个灯泡而已);今后信号灯制造的成本还将大大降低;而且我国现实中不是没有先例。现代信号灯光源都是用的发光二极管(LED),它是半导体的一种,可以把电能转化成光能,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工作电压低、工作电流小、发光均匀稳定、响应速度快、寿命长等优点。发光二极管最早研制生产出来的国家是日本。红光二极管、黄光二极管、蓝光二极管分别于十九世纪六十至九十年代面市,而绿光二极管研制难度大、成本高,直到2009年才由日本日亚化学公司(Nichia Corporation)研制成功。在绿光二极管面市之前,一些城市就用蓝光二极管代替绿光二极管做交通信号灯光源,效果不错并且没有任何人提出过任何异议。笔者及同事就亲自在海口市区不少交通要道路口看到过这种红蓝信号灯,当时还感觉挺新奇美观,至今也还有少数路口保留有这种红蓝信号灯。


必须指出,日本最早进口的是美国的红绿灯,后来由于日本传统中没有分辨青、绿、蓝三色的概念,加上《朝日新闻》报道为“红青灯”,导致该国将绿色信号灯变成了青蓝色并固执地保留下来,并非是为色盲患者容易识别而设计。以及美国虽是为色盲患者易识别而在绿色中加入灰色的做法,都和本文作者提出的绿灯改成蓝灯不相干。而且,这两国的做法都是把原色改为复色,理论上是错误的,反而增加了色盲患者识别原色灯的困难,实不可取。

2021-04-26 于海口

参考文献:
1.俞自萍、曹愈、曹凯:《色盲检查图》[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年7月第5版,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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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俞自萍、曹愈、曹凯:《色盲检查图》[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年9月第6版,5-47页。
7.《交通信号灯的历史》[N],(https://www.sohu.com/a/284523205_100182082 )。
8.《色盲是如何被发现的》[N],(https://www.jianke.com/ykpd/1552426.html)。
9.李炜炜:《驾驶员因素对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的影响分析》[R],2020年。
(//www.doczj.com/doc/19ddc7bb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b1.html)
10.《百度信号灯图片大全》[EB/OL],百度网。
11.傅雪峰:《凭什么让色盲终身禁驾》[EB/OL],淘车网 (taoch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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