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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来本市要求办理来往大陆签注的台湾居民
申办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在沪临时住宿证明(1个月内签发的);
  3、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申请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一次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一次签注20元/项次;多次签注100元/项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1)1835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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