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医疗卫生 >> 查看资料

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7C038-13
事项名称: 药品试行标准转正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附件4)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办理机构: 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乘车路线: 118路、392路、748路、701路:二里沟东口
联系电话: 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监督电话: 83979446
相关网址: //www.bjd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药品试行标准转正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由市药品监督局受理。
(一)条件
生产试行标准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试行期届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提出转正申请。
(二)对申请人的要求
1、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是药品注册专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2、申请人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该药品在标准试行期内的质量考核资料及对试行标准的修订意见。
(三)申请人在提交纸质资料之前,应先完成电子申请程序
1、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上下载《申请表》填表程序并安装在电脑上。
2、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修改、保存、打印、核对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数据核对码一致。
3、制作其它需要提交的电子文档(压缩成ZIP格式)。
4、将全部电子文档发送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化学药类发到 Yuhuan@bjda.gov.cn
(2)中药类、生物制品和诊断试剂类发到 Yangyang@bjda.gov.cn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药品补充申请表》

申请资料目录

申请资料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经审评通过的原新药申请资料综述和药学研究部分及其有关审查意见。

2、《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3、说明书如有修改,应提供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药品包装标签如有修改,应提供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包括:

(1)申请转正的药品标准及其修订说明(含与国外药品标准对比表);

(2)对原药品注册批件中审批意见的改进情况及说明;

(3)生产总批次及部分产品的全检数据(一般每年统计不少于连续批号10批结果);

(4)标准试行两年内产品质量稳定性情况及有效期的确定。

6、药品实样。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生产等,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委托合同和该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有关证明文件附于该项试验资料之后。
3、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4、资料中所需照片应按需要附彩色或黑白照片。
5、企业自检验报告书应包括:检品名称、批号、供样单位(部门)、检验目的、检验依据、规格、包装、检品数量、开检日期、报告日期、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应当以文字或数据表达)、结论、检验者、复核者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6、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1)内容及形式应当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细则执行。标签的文字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范围。
(2)所提供包装标签应为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此种包装标签一般为直接销售单元。
(3)标签一般应同时报送两种形式样稿,即文字样稿(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和图形(图像)设计稿(仅书面图稿)。文字样稿按正面(主视面)、背面、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分别列明该视面全部文字内容和书写顺序,以常用中文编辑软件(如Word、WPS等)兼容格式存盘。图形(图像)设计稿可使用包装盒展开图样。
7、对申报资料的形式要求:
(1)申报资料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的资料顺序编号;
(2)使用A4纸张,4号~5号宋字体打印;
(3)每项资料单独装订一册,整套资料按套装入档案袋,贴上已正确填写内容的资料档案袋标签(资料档案袋标签请从我局网站下载);
(4)申报资料排列顺序:技术资料目录、按项目编号排列的技术资料;
(5)注册申请报送资料要求:3套完整申报资料(2套原件,1套复印件),药品注册申请表3份(所有表格放入第一套原件中);
(6)申报资料排列顺序:申请表、技术资料目录、按项目编号排列的技术资料。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制作的《药品注册审查意见表》。
2、申请单位资质不够、材料不齐等,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3、乘车路线:118(红庙-紫竹院):二里沟东口  118(紫竹院-红庙):二里沟东口  392(西二旗北站-钓鱼台):二里沟东口  392(钓鱼台-西二旗北站):二里沟东口  748(晓月苑小区-育新小区):二里沟东口  701(玉海园南口-南湖渠):二里沟东口    701(南湖渠-玉海园南口):二里沟东口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5、监督电话:83979446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da.gov.cn/

样表下载

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