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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办卫生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0C019-01
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办卫生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办理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 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联系电话: 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监督电话: 65066969
相关网址: //210.75.201.203/xzxkdt
备注:

办事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办卫生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生产经营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
2.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
3. 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地区和单位
4. 北京地区重大国际项目,如奥运会等建设项目
同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址(地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4、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5、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场地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
7、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
8、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控制食品污染的条件和措施的相关文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9、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材质清单和食品原辅料、包装材料的  检验报告单或检验合格证明
10、产品执行标准说明材料及其附件
11、实验室设置情况及可检验项目         委托检验合同
12、在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销售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条件和措施的相关文件
1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卫生许可申请时提交)
14、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须提交1—11、13、14项材料,餐饮业(含集体食堂)、食品经营单位须提交1—7、12—14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2、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要求
(1)填写内容完整、准确;
(2)新办企业“申请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上预先核准的名称一致;
(3)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致;
(4)新办企业“注册地址”须与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地址一致;
(5)“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在一处的须正确填写生产经营地址;新办企业“生产经营地址”须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含房屋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证明上的地址一致;
(6)“申请许可事项”为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两名以上监督员到现场监督,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卫生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3、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4、联系电话: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5、监督电话:65066969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网    址://210.75.201.203/xzxkdt

 

样表下载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新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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