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解读立案侦查:谢亚龙进去容易出来难
发布日期:2010-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扫赌风暴中,外界对于协助调查这个概念已经逐渐理解,但是对于“立案侦查”这个法律名词还是有些陌生,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对于立案侦查,郝劲松给出了解释:“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此外立案侦查又可以分开解读,在诉讼法中包括立案和侦查两块,立案与侦查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又称立案阶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狭义立案指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收集证据,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实,抓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对于谢亚龙等三人被立案侦查之后是否意味着一定会坐牢,郝劲松表示:“理论上说只要法庭还没有宣判,所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都只是犯罪嫌疑人,即便是上了法庭也有当庭释放的,所以说被立案侦查还不能说就一定会坐牢,但是在我分析看来,谢亚龙等三人想要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十分渺茫了,毕竟谢亚龙管理足协的时候是中国足球最最混乱,也是假赌黑最为猖獗的时候,老百姓都能看出其中的黑暗,他作为管理者能不知道?这就存在行政不作为,此外我分析谢亚龙也可能存在收受贿赂的行为,他们三人最终会得到怎样的判决现在还不好说,不过我想既然国家花这么大力气查处足球问题,态度又这么坚决,想来对于进去的这些人一定不会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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