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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场物语”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发布日期:2009-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漫漫人生路,有时退一步,是为了跨越千重山,为了踏破万里浪;有时低一低头,是为了昂扬成擎天柱,为了鸣响成惊天雷。 --引 言


  这是个张扬个性和特长的社会,每个人都希望放大自己的个性和特长,希望技压群芳、与众不同,于是我们总是特立独行。按理说,个性和特长的张扬本无可厚非,其多是个人性格所致且因人而异,但现实告诉我们个性和特长的张扬如果太“过”,必会给自己带来难堪的后果。

  墨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现有五把锥子,其中的一把锋利,锋利的一定最先折断。有五把刀子,其中的一把磨得快的一定先损坏--比干被杀,孟贲被杀,西施被沉入江中,吴起被车裂……这些人无不是死在他们的特长上,所以说:“太冒尖了,就难以自保”。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如果你要特立独行,与众不同,那就对不起了,会有很多人群起而攻之。

  其实,说到这个话题,就不得不提一个人:她是我的一个学姐,平日里我习惯称呼她为“师姐”。这个师姐可不一般,可算是女人中的极品,要貌有貌,要才有才。虽然师姐跟我都是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但是成就却不能同日而语了,她做的可都是国际贸易方面的大业务。按我的理解,以她的能力和成就,照说应该眼高于顶才是,可人家却低调得要命。

  我是非常不理解她的做法,在这个张扬个性,在这个讲求曝光率的社会,她的低调可能会让很多人不解。对此,她是这样说的:“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没有傲骨。人在困难面前不能低头,但也不能总是高扬头颅,眼睛向上,藐视一切。”

  师姐的有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其中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她说:“一个人要想平安无事地活在世上,就必须时刻记住,该低头时就低头。做人不可以没有骨气,但做事情就不能总是仰着自己高贵的头。”

  这不正是在说当初的我吗?刚入职场那会儿,我就是善于张扬个性,率性而为,甚至有些鲁莽,不管三七二十一,硬往前冲,死了也悲壮。现在想想,再回过头仔细看看,这固然是一个人勇气和自信的表现,但最终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四处碰壁自不必说,也因为我的一些过激行为四处树敌,还得罪了不少人。

  木秀于林,不是风故意摧之,而是那高出的枝叶,“挡”了风的运行,风才摧之。这“过分”、“过度”、“过头”的背后都有着损害他人利益的因素,难怪必然会遭到“风摧”。说白了,利益之争是人类争斗的根本,一个人再有才能也千万别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否则后果堪忧,必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埋下巨大的隐患。这个社会虽说人人都喊尊重人才,但有时候确实需要把聪明变为愚笨,需要适时的低头、谦让,这才是真正的智慧!

  可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哪懂这些道理?怎么出风头怎么来,我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头。涉世渐深,慢慢成熟之后,学会内敛,学会谦虚,明白轻重,分清主次,少出风头,专心做好自己的事情,明白了这才是成功者应该具备的品质。当今社会,错综复杂,变幻莫测。因此,正如师姐所说,在人生的漫长跋涉中,我们必须学会低头。

  “要让别人尊重自己,首先得尊重别人”,不是吗?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在一件小事上就看得出来,对人说话是否和气,听人说话是否专注,别人和自己意见相反是否能给予理解,自己有了成绩是否谦虚等等,太过招摇、太过骄傲都会伤到别人。只有具备了对“尊重”、“文明”的深刻理解,只有谦虚谨慎,只有学会认输,才能保全自己,发展自己,成就自己。

  现实是残酷的,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你永远不可能是最优秀的那一个。无论遇到什么难以搞定的事,你都要当“急先锋”,大有这个单位离了你就有倒闭的危险,长此以往,只会给你带来两个后果:一是透支了你的精力掏空了你的能量,二是树立了很多不干事却嫉妒你的敌人。想一想吧。


  (作者:尹恒,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万州区作家协会会员,e-mail:yinheng62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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