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场物语”之“不必掩饰你对金钱的喜爱和追求”
发布日期:2009-06-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拜金”现象的存在,很多人以为这是正常现象,认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必然导致的社会现象。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好现象,“拜金”思想能促使人们不断地去创造财富,社会才能得以进步,国家也才能繁荣富强。当然,有的人却忧心忡忡,摇头叹息,感叹利益至上,感叹世态炎凉。很多人甚至认为,追求钱就是堕落,是腐败,是犯罪的征兆。总之,褒贬声不绝于耳。
律师,似乎永远都是充满争议性的角色,总是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方面,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人们需要律师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其排忧解难、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在很多人的眼里,律师大多“势利”,总认为“利益至上”、“金钱至上”让每一个律师变得不是那么值得信任,甚至有人认为“哪个有钱,律师就为哪个服务”。
律师究竟应不应该追求物质、利益?我无法代所有的律师作答。毕竟,我们都是这洪流里的一分子。但是,谁都要面对现实,金钱、利益更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人人都需要钱,特别是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走过来的中国人,都知道饥饿和寒冷是什么滋味。所以,物质丰富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梦想。毕竟,期望日子过得更好,生活得更有品质,这也没什么不对。但人们似乎永远在患得患失,没钱时想有钱,有钱了却感叹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物质化,越来越缺乏人情味。尤其是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已经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唯金钱论”、“唯物质论”更是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不免又感慨人与人之间少了真诚,多了算计。
其实,求新、发展,不破不立,这是发展规律,谁都不能阻挡。有些人将自己标榜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我以为是虚伪的表现。
物质时代,烟火男女,人生活在这个世上,买米、买油、乘车、坐船……哪一样能离得开钱?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生存都保证不了了,还谈什么清高,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未来?
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形形色色,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在感叹、惊呼之后,我们仍然要适应这个社会,并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生存的位置,围绕物质、经济、利益这个命脉重新启程。
其实,每个人都不必掩饰自己对金钱的喜爱和追求。其实,律师们对正义的追求,对法治的热爱,与对金钱的喜爱和追求并没有直接冲突。
不可否认,对钱的过分追求可能会导致亲情疏离、友情淡漠,甚至可能引发违法犯罪。也不难发现,任何腐化、腐败行为也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现在的很多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也正是因为犯了过度追求金钱和物质的错。他们在金钱和利益的漩涡中,忘记了廉洁奉公,忘记了自律,忘记了警醒自己,从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但是,那毕竟是少数。
生活不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创造的过程;你不是在发现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自己。与其静默冥想,不如身体力行。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像个理论家一样去批判这批判那,我们只需要身体力行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和价值准则。
对金钱的喜爱和追求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促使自己不断创造财富,使自己和家人过上好的生活。用不好,采取歪门邪道,使用诈骗、盗窃等手段,则会使好人堕落,为自己造“罪”。
说到底,怎样选择完全在于自己,不是吗?
(作者:尹恒,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万州区作家协会会员,e-mail:yinheng628@sina.com)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