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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律师为何斗不过假律师?

发布日期:2009-0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律师整顿过程中,司法部公布的《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一组数字使我震惊:一是全国206个县没有一名律师;二是去年律师人数是10.2万人,比97年的12万人居然减少了近两万。要知道这期间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就有近万人啊!

  206个县竟然没有一名律师,是一个县的案源养不活一名律师,还是律师都跑到城里赚大钱?两方面的原因都有。在农村甚至是县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个概念在人们观念中根深蒂固,找律师不如托人找法官更放心;再有一点,很多人根本没有给律师付费的概念,在全省律师培训时,一个县城的律师想往省城奔,问我们所能不能接纳。我问他:你们县有几个律师?他回答:三个。我十分奇怪,问道:难道你们县一百多万人口养不活三个律师?他一脸的无奈:小地方人际关系盘根错节,有钱的人与法官熟或者拐弯抹角可以找法官,他们认为根本用不着花冤枉钱请律师。穷人需要律师,可要么付不起律师费,要么根本没有付律师费的概念。我去年帮人打了一场官司,前前后后跑了两个月,官司赢了,当事人送来一筐鸡蛋,说是感谢我。我要他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两千块钱律师费时,他眼睛瞪得大大的,你真的要两千块钱?我还以为说说而已,咱们乡里乡亲,你在法庭帮我说几句话咱就不应该,你说几句话写几张纸咱就值两千块钱?这两千块钱至今没有给,那人逢人就说我六亲不认。在农村做一名律师,难啊!

  县城的律师往中等城市跑,中等城市的律师往省城跑,省城的律师北京上海、深圳跑。全国10.2律师中,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均超过8000人,每年还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可以这样说,在农村,平均每十万人口也不见得有一名律师。农村的法律服务市场基本是法律工作者或者职业公民代理人的天下。

  如果说律师从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撤退是因为人际关系、经济环境、法律服务付费意识诸多因素造成。城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应该是律师的天下,可事实并非如此。从县城跑到省城的律师发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生存状况并不比县城强,如果没有关系,想接案子比登天还难,好在还有一个红本本,有的人只好屈尊到法律事务所或者为职业公民代理人打工。至于那些满怀豪情通过司法考试拿到资格证书的学子们,当他们进入律师行业之后,发现这个行业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可以赚个金钱满钵。有人算过一笔长,一个年轻的律师要想维持基本生活,一年最少要接三万块钱的案子。三万块钱对那些有一定社会资源和资力的律师算不上什么,对刚步入这个行当的年轻律师而言,这三万块钱是一个天文数字。律师能够接案子一是靠人缘,二是靠口碑,刚从学校出来的学子,一无关系二无经验,谁肯把案子交给你?许多考取律师资格的年轻人如果能在某个公司找到一个法律专员的位置,他肯定会把那资格证书压在箱子底下。

  为何考取律师资格的人越来越多,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越来越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数律师并没有赚到多少钱。据《中国律师》杂志的刘桂明统计,全国律师的平均收入是六万块钱,看起来似乎不算少,可深圳、北京上海这些大都市律师的人均年收入是二十几万,其他地方的律师年收入能有多少?就算年收入有六万,可那是包含一切成本的六万啊!如果刨去税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算一下出差费、通信费、律师协会会费的成本,剩下的能有多少?一个律师一年至少需要有三万块钱的收入才能维持起码的生存,除去这三万块钱的成本,全国律师的年平均纯收入不过三万块钱!也只相当于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

  按道理说,年收入三万块钱对一般律师来说也能养家糊口。可为什么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退出律师行业?那是因为这三万块钱(准确地说应该是六万块钱)也不是那么好赚。在法律服务市场,律师要把这六万块钱赚到手谈何容易?因为有人数比他们多得多的“二律师”、“黑律师”、“土律师”在与他们抢食。

  律师第一个竞争对手是法律工作者,全国法律工作者到底有多少?我手头没有详细资料,但肯定比律师的人数多,仅山东在册的法律工作者就有6000多人,比在册律师多几倍。法律工作者与律师争夺法律服务市场无可厚非,因为有司法行政部门给他们发证,他们有合法的身份。中国律师网上律师法律工作者论战时,曾有一位法律工作者嘲笑刚入行的律师,你有那个红本本又怎么样?我一年收入四十万,你恐怕连四万也没有吧!如果这位法律工作者凭自己的能力赚钱,合法地交税,律师对他会满怀尊敬。可事实情况是,一部分法律工作者在抢夺法律服务市场时,很少亮明自己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他们在当事人面前自称是律师,当事人也以为他们是律师。不仅普通老百姓这样认为,媒体也这样称呼,起码在《武汉晚报》这样历史悠久的报纸上,经常看到某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如何收费不办事报道,甚至在法律热线点评中也经常看到某法律事务所律师的点评,有一次我打电话到报社,请他们纠正报道中的错误,那接电话的编辑一脸的惊讶:法律事务所里的人不是律师吗?你有什么根据?好象我是精神病。

  法律工作者占有法律服务市场多少份额,至今没有统计数字。除了刑事案子不能办理之外,他们可以承办律师的所有业务。在他们面前,律师没有一点竞争优势。他们的执业成本比律师低、行业管理比律师松、收费比律师灵活、税收更是一笔糊涂帐,难怪很多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比律师做得好。当事人不会查验律师执业证,他们长期在某一个法院打官司,人缘比律师还好,法官也从不查验他们的执业证,他们很多人自称律师,当事人也称其为律师,他们把一些刚拿执照或没有关系的律师逼得走途无路毫不奇怪。不错,他们有法律服务的资格,但他们不是律师,这个群体数额庞大,如果他们是律师,也不过是“二律师”。

  “二律师”多少还算有个“证”,可有一帮人,连这个证也懒得领,照样把业务做地红红火火,那就是一些从法院、检察院的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官在法院有人缘,也学过法律,代理案件让当事人觉得比律师代理还放心,他们不冒充律师,因为他们亮出退休法官的身份比律师还响亮。这些人是法律服务市场的稀有资源,有的被律师事务所聘去给新律师拉案源,有的到法律服务所领个证执业,还有的干脆在法院门前摆张桌子开业。别说一些小县城,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有退休法官在这一行发挥余热。全国大大小小的法院门口,每家都可以见到密密麻麻的“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的招牌,北京也不例外。记者从海淀区法院走过,十几米的道路上遇到十几位拉案源的。他们边吆喝“需要律师吗?”,边往记者手里塞名片。这些人中最有本钱的是一名女子,她拉客的方法与众不同。“到我们所去看看,我们所有法院的退休法官。”记者随她前往一间几平方米的门面,果然有一年长的女子在给人咨询。那女子见了记者少不了介绍:“我是法官,海淀法院退休的”。边说边递给记者一本印有“法院退休证”字样的本本。(见2004年9月12日《新京报》)

  在海淀法院打官司,能有海淀法院的法官代理,哪个当事人还去请律师?海淀法院是全国闻名的法院,其退休法官尚且如此,其他法院的法官又有多少在如此发挥余热?这些人是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精英,人数虽然没有“二律师”多,但竞争力特强。与他们对阵,律师只有丢盔弃甲的份,哪里是他们的对手?这些人无须冒充律师,是因为他们的招牌比律师还吃香,虽无律师之名,却在从事着律师的业务。姑且称其为“黑律师”。

  “二律师”也好,“黑律师”也好,多少学过一些法律。还有一类人,他们根本没有学过法律,凭打过几场官司的经验就做“职业公民代理人”,这种事情发生在乡下尚可理解,农村的律师少,当事人找不到律师就找这些“土律师”,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职业公民代理人也活得有滋有味。据《新闻晨报》报道: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上海某法院查到的“职业公民代理人”达到几十人,代理案件384起,败诉率为60%。

  律师法律服务的主要群体,虽然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在中国律师不能垄断法律服务市场,但至少也应是法律服务市场的主力军。事实并非如此,据北京司法局统计,2003年北京全市共审结经济民事案件17。3万多件,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的仅占案件总数的16%。不到案件的六分之一。除了少数人是自己诉讼之外,其余都让法律工作者或者职业公民代理人抢去了。

  市场讲究公平竞争。律师是通过了司法考试或者律师资格考试的,为何在法律服务市场反倒斗不赢那些“二律师”、“黑律师”“土律师”?仔细分析起来,大概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律师不得地利,律师事务所往往有一定的设施,租住办公的地方是一些写字楼或较偏僻的场所,那些“二律师”“土律师”“黑律师”则只需一张嘴、一张桌子、一只笔就可开张,游击队员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可以在法院检察院门口租三五个平方的门面灵活地开张,很少看见三五个平方的律师事务所,三五个平方门面的法律事务所遍地都是;二是这些人市场营销意识特别强,不但把招牌做得又大又显眼,还敢上马路拉人、发小广告,律师大多丢不起这个脸,律师执业规范也禁止律师有这种行为,所以律师的声望反倒不如这些人响;更为重要的是,律师职业是一辈子的饭碗,考一个律师执照千辛万苦,所以律师格外爱惜自己的声誉,因为稍有不慎可能遭致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与法官拉关系或行贿法官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次全国轰轰烈烈的律师整顿更是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可“二律师”“黑律师”“土律师”基本不受此限制,别说那些退休法官在自己工作过的法院办案比律师更方便、退休检察官给当事人办取保候审律师更容易,就是一般职业公民代理人,也自诩在法院有亲戚、在检察院有关系,倘若他真有这样的路子,打起官司可能比律师更方便,更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土律师”“黑律师”办的案子比真律师还多的原因。

  在法律服务市场,真律师斗不赢假律师是十分不正常的现象。它损害的是法律的威严、当事人的利益,也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深圳去年律师交的税收是5900万,每个律师2万多,恐怕全国几十万法律工作者也没有交这么多税。法律服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让律师对法治的信仰产生动摇,对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极为不利。

  今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15届亚洲律师协会会长会议上指出,律师是法治国家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律师职业的发达与否,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今年的律师整顿清除了律师内部的“蛀虫”和“败类”,使律师队伍得以净化,但如果不整顿目前混乱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整顿的成果也难以保持。中央领导人在整顿律师队伍的有关批示中也多次提到,要把律师整顿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结合起来。在整顿律师队伍之后,整顿目前混乱的法律服务市场已刻不容缓了。



【作者简介】
张绍明,武汉律师法律硕士,代理过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等多件有影响案件,对公司法、侵权法、劳动法有一定的研究,出版过首部系统研究性骚扰问题的法律专著《反击性骚扰》,现担任武汉十余家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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