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场物语”之“秀出你自己”
发布日期:2009-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如果说今天的我开始具备了成为优秀律师的条件,如果说今天的我取得了那么一点点成绩,那么,我想说,今天的每一个小小的进步都离不开恩师的功劳。
我的恩师张兴安就是人们口中所谓的“大律师”,他是新中国最早的那批律师队伍中的一员,他是为数不多的全国优秀律师队伍中的一员,他是重庆律师协会的副会长,他是律师中的佼佼者。
原来的我,一直生活在他巨大光环之中,我也乐于享受着他带给我的一切。在他的光环下,我有了比其他年轻律师更多的机会接触更高层次的领导、企业家、商人,我暗自庆幸着自己的好运气,我也理所当然地以为借助恩师的高平台,再加上自己的努力,成功指日可待。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期待的出人头地的时刻却始终没有到来。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我跑去问恩师,向他请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问他是不是我哪里没做好。恩师只说了一句话:“让别人发现并认识你!”
我琢磨着恩师的话,似懂非懂,并开始留意执业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日子久了,我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只要恩师在场,这些领导、企业家、商人似乎都看不到我的存在,对我不屑一顾。
顿时,我茅塞顿开:以前在执业过程中,我总是因为恩师的巨大光环而沾沾自喜,总以为比别人起点高,所以,我骄傲,甚至自负。我忘了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忘了恩师不可能照顾我一辈子,忘了让别人发现虽然我很年轻,但其实也可以是一个很优秀的律师。
看来,恩师的光环运用不当,反而会误了自己--一个人老提一个比自己名气大的人,无异于心理上的“傍款爷”。时时处处把他抬出来,往往迷失了自己,而发挥不出自己的特色!因此,无法成功。
恩师语重心长地说:“你可能不会相信,我跟很多人说,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很出色。或许,我的光环像个巨大的阴影遮住了你。这点,我很抱歉!不过,你不是不具备做一个成功的律师的条件,只是原来的你把自己隐藏起来了。现在的你,需要学会让别人发现并认识你。”
是啊,恩师的话一语惊醒梦中人。自以为向恩师看齐,以他为标准,但我却因此迷失了自己,忽略了自己的价值,以致于不能相信自己、认清自己、展示自己。
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改变现状。现在,经过努力,原来的局面已经大为改观。虽然别人偶尔还是会开玩笑“这是张大律师的学生”,但更多的时候,人们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存在,而不仅仅因为我是恩师的学生了。
朋友们,从今天开始跟我一样,秀出你自己吧!!!
(作者:尹恒,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万州区作家协会会员,电邮:yinheng62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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